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新闻

省药监局:重点检查胶囊企业起始原料

2012-04-17 07:03:00    作者:李钢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药监局 空心胶囊 药用明胶 问题胶囊 药品生产企业
[提要] 16日,省药监局紧急部署了对明胶类药用胶囊生产环节和市场的检查,要求立即停售“问题胶囊”。”  省药监局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市立即对药用明胶和空心胶囊生产企业及使用上述辅料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本报济南4月16日讯(记者 李钢) 16日,省药监局紧急部署了对明胶类药用胶囊生产环节和市场的检查,要求立即停售“问题胶囊”。
  “在我省零售环节,这13个批次的药品到底有多少,现在还没有具体统计。”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但这13种药品大都是常用药,生产厂家众多,所以有不少药店和医疗机构在售的此类药并不是这几个厂家生产的。”
  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为了立即停止这些“问题胶囊”的销售,省药监局紧急部署了对明胶类药用胶囊生产环节和市场的检查。“要求在售的这13种药立即停止销售,进行登记封存,待国家食药监局的检测结果出来后,再行处理。”
  省药监局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市立即对药用明胶和空心胶囊生产企业及使用上述辅料的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药用明胶和空心胶囊生产企业是否按批准的起始原料和工艺进行生产;对药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供应商审计、质量控制和物料放行是否符合GMP要求,是否从经过批准的药用辅料生产企业购入药用明胶和空心胶囊,是否严格按照《中国药典》对购进的药用明胶和空心胶囊进行全检等。

刘宝才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本站搜索: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