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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纳入空气质量标准 青岛将公布监测数据

2012-03-03 07:29: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岛城 黄标 监测数据 手工法 监测点位
[提要] 我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正式发布,新标准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污染物控制项目实现与国际标准“低轨”相接。2011年,岛城在前海一线地区划定了黄标车限行区域,并规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给予处罚。

岛城正陆续在各监测点安装 PM2.5监测仪。 (资料图片)

  新华社北京3月2日电 我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已正式发布,新标准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污染物控制项目实现与国际标准“低轨”相接。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环保部已下发通知 ,明确规定2012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2013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2015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2016年1月1日在全国实施新标准的分期实施要求。因此2016年1月1日是标准在全国实施的“关门时间”。

  据介绍,与现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相比,新的标准强调以保护人体健康为首要目标,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进一步扩大了人群保护范围。

  “我们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 ,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收严了监测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将有效数据要求由原来的50%~75%提高至75%~90%;更新了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颗粒物等污染物项目的分析方法,增加了自动监测分析方法;明确了标准分期实施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不达标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应当依法制定并实施达标规划。”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说。

  针对现行空气污染指数(API)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客观感受不一致问题,吴晓青表示,新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进一步强调了服务于公众健康的指引作用,增加了参与评价的污染物项目,调整了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完善了监测数据和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通过每一整点时刻发布各监测点位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和AQI,为公众了解环境质量、合理安排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

  他表示,总体上,新标准中污染物控制项目实现了与国际接轨。但由于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决定了PM10、PM2.5等污染物的限值目前仅能与发展中国家空气质量标准普遍采用的世卫组织第一阶段目标值接轨。

  吴晓青介绍,PM2.5监测方法主要是手工法和自动监测法,其中手工法是标准规定的基准方法,也就是说其他两种自动监测方法都要和它进行比对和校正。无论是手工法还是自动监测方法,在技术上都是成熟的,也是国际上通用的方法。

  ■数据发布

  增设PM2.5平均浓度限值

  记者注意到,与现行的标准相比,新标准调整了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方案,特别是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及限值,增设了PM2.5平均浓度限值和臭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收紧了PM10等污染物的浓度限值。

  其中,PM2.5年平均限值是,一级为15微克/立方米,二级为35微克/立方米。PM2.5的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一级35微克/立方米,二级为75微克/立方米。

  此外,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一级为100微克/立方米,二级为160微克/立方米。

  按照标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执行PM2.5一级标准。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特定工业区执行PM2.5二级标准。

  ■信息监测

  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要实时报

  吴晓青透露,到去年底,我国已经具备对PM2.5和臭氧监测条件的城市56个,有监测设备169台/套,具备同时监测PM2.5和臭氧条件的有50个城市。

  根据环保部同步下发的通知要求,地级以上城市环保部门要开展环境空气监测结果日报和实时报工作,引导当地居民合理安排出行和生活。根据通知规定,我国空气质量分为6级,1级指数为0到50,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6级则最为严重,指数是大于300,属严重污染。这一级别,儿童、老年人和病人应当留在室内,避免体力消耗,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 据《法制晚报》

王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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