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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醉驾入刑女司机上诉被驳回 将拘役一月

2012-03-02 07:16:00    作者:鞠平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崔女士 女司机 驳回 上诉请求 螃蟹
[提要] 1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全省首个醉驾女司机崔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最终经过检测,崔女士确实属于“醉酒驾驶”,并成为全省首个因醉驾入刑的女司机。

  本报烟台3月1日讯(通讯员 袁圣凯 记者 鞠平) 1日,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裁定,驳回全省首个醉驾女司机崔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该司机因醉驾被处以一个月的拘役和2000元罚金。
  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新规开始实施。5月3日晚上,烟台市芝罘区的崔女士就抢吃了第一只“螃蟹”,成为全省第一个醉驾女司机。而且这个女司机在进行血样检验时,曾一度脾气大发,不仅不配合交警,还大声叫骂。交警当场对崔女士进行酒精测试,经仪器检测,崔女士的酒精含量为95.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勤交警将崔女士带到二大队违法处理室进一步落实情况并进行血样检验。没想到,刚要开始抽血检测,崔女士的情绪突然激动起来,不肯配合,情绪一度失控。最终经过检测,崔女士确实属于“醉酒驾驶”,并成为全省首个因醉驾入刑的女司机。
  2011年5月4日,崔女士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5月7日,崔女士被取保候审。5月23日,此案的侦查阶段终结,交警部门将此案件移送芝罘区人民检察院。2011年9月19日芝罘区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崔女士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后崔女士提起上诉请求缓期执行。2012年3月1日,对于崔女士的上诉,烟台市中级法院做出了裁定:驳回崔某某上诉,维持一审原判。对于中院的裁定,崔女士表示接受。
  □相关链接:
    自醉驾入刑酒驾者大减
  自“醉驾入刑”以来,公安机关查处酒后驾车数量、查处醉酒驾车数量、因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因醉酒驾车造成交通事故死亡人数4项指标同比均大幅下降,下降幅度全部超过三成。2011年5月1日至6月30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45556起,较去年同期下降39%。全国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死亡134人,较前一年同期下降30.2%,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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