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14 06:54:00 我要评论
桑海波 来源:齐鲁晚报
◥银监会等部门出台措施规范银行收费。
本报记者 桑海波 实习生 于丹
“吃着利差旱涝保收,还不忘向储户收取各种费用,银行真是‘借鸡生蛋还不忘拔毛’”,一位网友如此调侃银行高收费。
近日,银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激起了社会对于银行高收费、乱收费的热烈讨论。在业内人士眼里,只需报备不用审批,对于利字当头的银行业来说,缺乏有效监管,收费的脚步恐难以放缓。
银行收费项目逐年增加 7年增加10倍
“一次遇上急事,身边只有一家银行的ATM,只能跨行取款,每笔限额2500元,一万元分作四次,每次4元手续费,光手续费就花了16元。”说起银行高收费,济南市民刘先生说,银行提高跨行取款手续费,又限制单笔取款限额,真是生财有道。
由于小额账户管理费、年费、转账汇款费用等存在,一些储户的钱放在银行里不但没有越存越多,反而缩水了。“我女儿几年前在银行存了1046元,几天前去查只剩下1030元了”,济南市民曲女士对记者说。
一位网友也反映:“前几天搬家,发现一个50元余额的存折,已经十年了,心想加上利息该有100多元了吧。结果银行要收账户管理费,反倒成了我欠银行的钱。”
对企业客户来说,银行一些变相收费项目,大幅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一公司贷款1000万元,被银行索要30万元的财务顾问费,讨价还价后降为25万元。”一位市民向记者反映。“高利率并不体现在合同上,而是以贷款融资顾问费的方式一次性收取”,省内一家小企业的负责人也称遭遇过变相收费。
近年来,银行高收费质疑声很多,有关部门也曾下文规范,但是银行收费仍呈逐年增多趋势。日前,武汉大学教授孟勤国对媒体披露,根据调研,目前银行收费项目已多达3000种,7年时间增加了10倍。
而官方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在银行业的1076项服务项目中,有收费项目850项,占79%。
服务质量与收费不相符 成本也没有公开化
“我女儿在省内异地ATM取款1000元,被扣掉了10元手续费,银行的成本有多少?”对于银行异地取款高收费,济南市民马女士心有不解。
同样,短信服务费也广遭诟病。“银行收取3元的短信服务费,一条短信成本不过0.1元,我每月交易量不过几笔,这样的包月消费很不合理。”市民吴先生说。
除了异地取款、短信服务费,打印一张存款证明收费50元、补办一张信用卡手续费55元……银行不靠谱的收费还有不少。
调查中,不少市民认为,银行收费无可厚非,关键是收费是否与其成本、服务质量相符。实际情况,银行对其收费项目的成本缺少透明公开,消费者只能照价埋单。有市民建议,“应该将收费项目的实际成本公开化,让银行收得有理有据,让金融消费者消费得明明白白。”
“服务质量与收费相符,花钱也甘心了。”济南市民鲁先生说,自己到银行汇款,排了一个多小时的队,交了50元手续费,才办理了一笔取款业务,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银行收费只备案不审批 乱收费有可乘之机
“收费只报备就行,不用审批,银行的定价权不受约束,岂不是想涨价就涨价。”对于《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法律界人士认为缺乏力度,非但起不到规范收费的作用,还为银行收费披上合法的外衣。
《办法》提出,根据商业银行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在一些法律界人士看来,《办法》提出的政府定价、指导价范围太窄。监管方给银行自由调节空间过大,给银行乱收费有“可乘之机”。
省内一位资深律师表示,《办法》实际上对银行服务收费实行的是“报备制”,与“审批制”相比,“报备制”的监管力度小了不只一点半点。
对于《办法》要求银行收费“提前报告”和“明码标价”,有分析人士评论:银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就能证明收费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吗?如果收费的正当性与合理性不存在,所谓的银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就没有实际意义。
利润为上,收费冲动难遏
“近期关于银行收费的议论很多,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话题,我们也被要求做到合规收费,毕竟谁也不愿意撞到枪口上。”13日,省城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银行管理人员对记者表示,他们对一些服务项目收费时更加谨慎,以免被监管部门抓了现行。
针对社会上要求银行规范收费的呼声,“目前来看,让银行主动降低收费标准,恐怕哪家都不会愿意”,这位业内人士坦言。
银行业人士称,吃利差和中间业务收入,成为国内银行暴利的两大源头。不同于发达国家,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主要来自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在国内,各种手续费成为了中间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
现阶段,在没有充分竞争的情况下,银行业还是一个相对垄断的行业。该银行业人士称,“对于利润为上的银行来说,如果缺少足够的竞争和有效的监管,收费的脚步也很难放缓”。 本报记者 桑海波
《办法》被指合法化高收费
2010年8月,同样是这三部委向各银行下发了同名的“征求意见稿”,但未向社会大众公布。对比两稿内容,新版《办法》未提减免收费项目,且为银行留出高额收费的空子:《办法》将收费分为政府定价、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银行自由调节的空间很大。
对此,长期关注银行收费的律师董正伟表示,这实际是对银行收费实行“报备制”,而非法律界所期待的“审批制”,监管力度太小,甚至可能为银行收费合法化提供依据,为高收费“开绿灯”。
根据新版《办法》,银行有极大自主权,可在不征求消费者意见的情况下加收“市场调节价”的费用。据《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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