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新闻

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4964家单位被依法“三停”

2011-11-27 08:21:00    作者:尉伟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我省 停用 彩钢瓦 公安 聚氨酯泡沫
[提要] 26日从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自9月份清剿火患行动以来,全省已有4964家单位因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停产、停业、停用”。自9月份开展清剿火患行动以来,我省公安消防部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9265份,5665家单位被临时查封,4964家单位被责令“停产、停业、停用”。

  本报济南11月26日讯(记者 尉伟 通讯员 张海波) 26日从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了解到,自9月份清剿火患行动以来,全省已有4964家单位因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而被依法”停产、停业、停用”。
  11月22日下午,东营公安消防支队在曹州路上的一家餐馆发现了一个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瓦搭建的小板房,将安全出口封堵。由于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且人员密集,消防人员依法对其现场查封。而与之相邻的另一家足浴中心,也因在三楼顶用聚氨酯泡沫夹芯彩钢瓦搭建职工宿舍而被检查人员依法查封。
  11月23日中午,在一家外贸童装店,淄博市张店区公安消防大队的检查人员发现:该店有一间十多平米的储藏室,里面排风扇下方堆放了大量衣物,使用的电器线路也属国家明令禁止,消防人员依法要求该商铺限期整改。
  自9月份开展清剿火患行动以来,我省公安消防部门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9265份,5665家单位被临时查封,4964家单位被责令“停产、停业、停用”。

王晓亮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