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4 07:20:00 我要评论
董钊 来源:齐鲁晚报
◤交警出示听证通知书。本报记者董钊摄
本报济南11月23日讯(记者 董钊) 今后在济南,不缴纳交通罚款者有可能面临法院的强制执行。23日,济南市市中区交警大队为追缴三名交通违法人长期拖欠的交通罚款向市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种做法在济南市尚属首次。
23日,机动车驾驶员吴某走进市中区人民法院。近日他接到一纸听证通知书,原因是长期未缴纳因交通违法行为而产生的罚款。今年3月,吴某驾驶轿车在民生大街违法停车,被市中交警大队抓拍。今年4月,吴某到市中交警大队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交警作出罚款100元的处罚决定。
据市中交警大队民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法规定,交通违法人在接到处罚单15日内到银行交罚款,然而吴某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银行交罚款。为此,警方曾多次电话通知吴某到银行交罚款,但到了10月,吴某仍然未交。
23日下午,在市中法院,法官向吴某送达听证通知书,一看通知书,吴某感觉到事情严重了。包括吴某在内,另外还有两名司机领到了听证通知书。
“这3名违法司机均有多次交通罚款未缴,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我们多次电话通知吴某和另两名交通违法司机到银行缴纳罚款,但他们就是不去,一拖就是半年。”市中交警大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他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名交通违法人缴纳其所欠罚款。
三人当中罚款最多的一人违法十多项,累计罚款3000多元。目前,市中区人民法院已经就此立案,将于11月29日举行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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