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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重奖道德模范 全国道德模范奖20万元

2011-11-16 18:44:00    作者:赫洋   来源:大众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道德模范 表彰
[提要]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济南市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暨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表彰大会上,《济南市评选表彰奖励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正式公布,该办法规定,济南市将对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进行重奖,其中对全国道德模范奖励20万元,提名奖奖励10万元。

    大众网济南11月16日讯记者 赫洋)在今天上午召开的济南市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暨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表彰大会上,《济南市评选表彰奖励道德模范实施办法》正式公布,该办法规定,济南市将对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进行重奖,其中对全国道德模范奖励20万元,提名奖奖励10万元。

    该办法规定,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关心,弘扬“好人有好报”的社会风气,济南市将对全国道德模范奖励20万元,提名奖奖励10万元;对全省道德模范奖励5万元,提名奖奖励2万元;对市级道德模范奖励1万元。在同届道德模范评选中,同时获得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荣誉者,按所获最高层次荣誉颁发奖金,不重复计奖。奖金由济南市财政局拨付专款。

    《办法》还规定,济南市道德模范的评选表彰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于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同时,评选表彰济南市道德模范活动还将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搞商业运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借机牟利。

马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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