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6 07:45:00 我要评论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半岛都市报11月15日讯(记者 林国坚)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关于食品添加剂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产品监管工作的公告》,叫停亚硝酸钠、羟基苯甲酸丙酯、甲醛等33种食品添加剂。公告指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禁止生产这33种产品,企业已生产的,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 ,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
公告显示,33种被禁的食品添加剂包括:对羟基苯甲酸丙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钠盐、噻苯咪唑、次氯酸钠、二氧化氯、过氧化氢、过氧乙酸、氯化磷酸三钠、十二烷基苯磺酸钠、十二烷基磺酸钠、1—丙醇、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单乙醇胺、二氯异腈氰尿酸钠、凡士林、硅酸钙铝、琥珀酸酐、己二酸、己二酸酐、甲醛、焦磷酸四钾、尿素、三乙醇胺、十二烷基二甲基溴化胺(新洁尔灭)、铁粉、五碳双缩醛、亚硫酸铵、氧化铁、银、油酸、脂肪醇酰胺、脂肪醚硫酸钠。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再受理这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始撤回并注销已批准的上述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书,将于2011年12月20日前完成证书注销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市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督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一些食品添加剂对人体损害非常大,一旦发现非法使用将把违法分子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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