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04 08:23:00 我要评论
晁明春 来源:大众日报大众日报济南讯 10月10日至11月30日,济南市将在市内六区和高新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公共租赁住房预登记工作。济南市今年公共租赁住房开工数为2.3万套。凡参加预登记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正式申请条件的家庭和单身职工的单位,将优先安排摇号选房。
济南市规定,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预登记资格的具体标准是:本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含)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含无业)的家庭,单身的需年满40周岁;收入标准为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含);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年满40周岁的单身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
按济南市规定,以下住房认定为家庭现有住房: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原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但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及已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予预登记。
具体保障标准为:家庭户保障住房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户型为一室户和二室户;单身职工保障住房作为职工单位的集体宿舍,须多人合租,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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