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新闻

公安“微寻人”找到失踪女孩

2011-09-12 08:22:00    作者:杜洪雷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微博;女孩;公安分局;微寻人;派出所;腾讯;大鳄;离家出走
[提要] 9月10日下午,“济南公安”微博群发起“微寻人”,寻找一名离家出走的女孩。”11日早上10时33分许,出走女孩的母亲也通过腾讯微博“聊聊”表达了对济南公安微博值班民警的感谢。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9月10日下午,“济南公安”微博群发起“微寻人”,寻找一名离家出走的女孩。数个小时之后,经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这名女孩。

  9月10日下午2时35分许,历城公安分局民警“66哥”微博发布“微寻人”称:“王某某,女,15岁,济南某中学学生,于2011年9月9日从洪楼南路离家出走,身高1.76米,圆脸,较胖,短发,上身穿白色夹克,下身穿济南某中学蓝色校服裤子,有见者请速与王先生联系,当面重谢。”

  接此信息,济南公安微博值班民警立即通过“济南公安”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发起“济南公安微博群”网络联动,号召网友积极寻找这名失踪女生。随后,在网友的转发和点评中融入了大量希望孩子早日回家过团圆的中秋节的内容。网友“孙警官说事”说道:“回家吧孩子,妈妈等你回家呢。”

  同时,房地产“大鳄”任志强,军事专家、专栏作家赵楚,新地集团董事长漆洪波以及各级新闻媒体和记者也通过微博加入到爱心寻人的行列中。截至当晚10时,该条“微寻人”通过腾讯、新浪微博转发3000余次。

  微博上的消息迅速传播,很快被济南市教育部门和失踪女孩的学校领导发现。学校负责的老师通过工作了解到女孩可能与另一名同学在一起。获得该消息后,山大路派出所和郭店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开展工作。10日晚10时30分许,郭店派出所民警在其辖区将王某某顺利找到,并劝其返回家中。

  晚上11时06分许,民警“66哥”发布信息:“在历城山大路派出所和郭店派出所的通力合作下,成功地找到了王某某,并劝其回家。”11日早上10时33分许,出走女孩的母亲也通过腾讯微博“聊聊”表达了对济南公安微博值班民警的感谢。

马震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