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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公租房姓"公"只租不售 面向"夹心层"

2011-08-30 07:38:00    作者:孙巍 秦树胜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公租房 夹心层 廉租住房 成套住宅 住房建设 经济适用住房
[提要] 山东省日照市坚持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租”性质,全市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将全部面向“夹心层”人群出租,严守只租不售的规定。日照市坚持公共租赁住房的用途是“满足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着重强调建成后只租不售的公租房基本特性”。

  山东省日照市坚持公共租赁住房的“公租”性质,全市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将全部面向“夹心层”人群出租,严守只租不售的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是日照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中之重。今年计划建设3000套,在建设中,坚持政府主导,搭建政策优惠平台,鼓励园区、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设,“三位一体”推进;新建与改建并举,成套住宅、职工公寓,成套改公寓与公寓改成套多种方式结合;政府奖补一块、企业投资一块、个人垫一块、银行贷款一块,“四个一块”破解资金瓶颈制约,共开工公共租赁住房3147套,约完成计划的105%。

  日照市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配租管理作了统一规定。成套住宅限定60平方米以内。所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住房困难群体出租。园区、企业自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适当放宽条件,将在本园区、企业工作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对象范围,但配租管理须在政府统一指导下进行,在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日照市还探索实施了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并轨。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还可以同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但每户租赁补贴的金额最高不得超过所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总额。

  日照市坚持公共租赁住房的用途是“满足住房困难群体的基本居住需求,着重强调建成后只租不售的公租房基本特性”。该市已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用地实行划拨供应;鼓励住房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对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市有关部门在讨论制定公租房管理规定时认为,政府给予各项优惠政策扶持建设,目的在于增加固定房源,不断满足“夹心层”住房困难群体的阶段性居住需求,因而,必须坚持公共租赁住房要姓“公”。(孙 巍 秦树胜)(完)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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