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8月26日讯(记者 李培乐 实习生 王庆凯)8月25日本报曾在A3版报道过今年五一假期以来,解放路派出所陆续接到11起手机被盗的报警。报警人都是去泉水浴场游泳的人,游泳的时候将手机装在衣服口袋里,并随手把衣服放在更衣室,游完泳之后才发现手机被盗。但记者26日去泉水浴场探访时发现,有不少人依然把贵重物品放在更衣室。其中有的人提到的理由是储物柜收费高。
泉水浴场有物品寄存处 却把贵重物品放更衣室
26日上午,记者就市民的财物频频被盗现象,来到了历下区黑虎泉西路的泉水浴场。虽然已经进入秋季,天气不是很炎热,但浴场里游泳的市民依然不少。
“我家就住在这附近,经常来游泳,游泳前会把贵重的东西放在家里,不带手机一类的,衣服就挂在更衣室里。”一个正在泳池里游泳的小伙子对记者说。“为什么不把贵重物品放到寄存室?那里安全。”听到记者询问,小伙子回答得很干脆,“存那点东西,一个小时两块钱,还要交10块钱押金,有点贵。”小伙子说。
随后,记者来到男更衣室,看到更衣室的左墙上有一排挂衣钩,挂钩上挂满了塑料袋包裹,包里面装的都是衣服,这时刚游完泳的市民王先生走入更衣室,准备拿出包里的衣服换下泳衣,记者问他为什么不把衣服存到寄存处,“太贵了!一个小时两块钱,要是存一次两块钱就好了。”王先生建议道。
浴场负责人: 寄存物品免费不现实
下午,泉水浴场的负责人王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解释了寄存物品收费这一问题。“泉水浴场游泳不收费,冲澡也不收费,但为了便于管理,控制游泳的人数,还是要象征性收费的,浴场管理人员也有20多人,全免费不现实。”王先生说。
记者随后问,泉水浴场的寄存收费标准是否通过了物价部门的审批时,王先生称自己是刚刚调到浴场来的,具体问题需要记者咨询上级主管部门。
不过,如果认为寄存物品贵,市民可以选择游泳时不要带物品,如果将贵重物品放到更衣室,确实无法保证财物安全。在此,希望广大游泳爱好者能够提高安全意识。
四小伙黑虎泉游泳 上岸后手机钱包没了
26日凌晨2点半,四个小伙子下班后路过黑虎泉,走到黑虎泉泉池时,他们一时高兴就下水游了起来。
游了不到10分钟,四人觉得泉水太凉,就上了岸。“咱济南有个泉水真好!”四人一边感叹,一边走向黑虎泉池旁准备穿衣服回家。走到池旁,四人傻了眼,游泳前放好的衣服被翻得乱作一团,他们的手机和钱包都不见了。
随后四人开始在周围寻找,但没有任何发现。于是四人便报了警。无奈,最后四人中的两人只好一个提着裤子、一个光着脚回到了住处。
虽然四人都丢失了财物,可《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禁止在公共场所的泉池内游泳。加上现在又有了泉水浴场,这四名小伙子在泉池里游泳实在不应该。
(记者 李培乐 实习生 王庆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