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22 06:55:00 我要评论
张国栋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本报济南7月21日讯 记者从省编办获悉,为切实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规范编制使用程序,提高编制管理质量和使用效益,省编办、省财政厅近日印发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与人员经费管理办法,确定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编制使用审核制度。
“目前有些地方和单位仍存在着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不够规范、违反规定超编进人和占用编制冒用财政资金的问题,造成了编制资源、人员经费管理上的很大浪费。”省编办有关负责人说,制定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办法,建立编制使用审核制度,规范进人管理程序,对于严格机构编制和人员经费管理,提高编制管理质量和使用效益,从源头上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长,节约财政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具有重要作用。
办法规定,全省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联机关以及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审核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空编运行、动态管理的原则,凡机关事业单位职能弱化、人员结构不合理、体制建制面临调整等,不予安排使用空余编制补充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余编制补充人员,须先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提报编制使用申请。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方可办理补充人员事宜。人员补充完成后,由机构编制部门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财政部门依据机构编制部门审定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核定预算、核拨经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补充的人员,不列入编制实名制名单,财政部门不核定预算、不核拨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发生变动,所在部门、单位应及时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核销实名制人员信息。对违反规定使用编制、以虚报人员方式占用编制冒用财政资金等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可通过“12310”监督举报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举报投诉。由相关部门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责令限期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