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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10年,为何不能申请廉租房

2011-07-16 07:57: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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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政策滞后的问题客观存在,我们现在在做的就是收集了问题之后,从制度层面上谋求突破和解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董国勋说。
  □ 本报记者 赵小菊 张春晓 
   本报通讯员 范 粟 杨卫华

  住房、医疗、工伤、培训,这些并不算新鲜的问题仍然在困扰着农民工,有些,已能解决,但他们不知道;有些,现有政策仍然无解,但政府部门应该了解并寻求解决之道。7月15日,在我省首个“农民工恳谈日”上,虽然农民工的诉求不是每个都得到了满意的回复,但“政策滞后”、“政府与农民工之间存在‘信息鸿沟’”两个问题的凸显与引起重视已昭示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政策滞后的问题客观存在,我们现在在做的就是收集了问题之后,从制度层面上谋求突破和解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董国勋说。
    农民工难享廉租房
  “我在济南打工10年了,一直租房,为什么不能规定工作多少年以上的农民工也能申请廉租房呢?”今年42岁的李爱芹是平阴县安城乡人,目前是一名家政服务员。为省钱,一家3口租住了北园大街一处楼房的其中一室,房间又潮又暗,终年难见阳光,白天也需要开灯,就这样房租每月还得300元。
  她和丈夫两人工资加起来仅在3000元左右,除去房租、养老保险、水电生活费和孩子的学费,所剩无几。“一想起孩子都已经上高中了还要和我们挤在一起就觉得对不住他,孩子将来考上大学,学费都是问题,如果能申请到廉租房,我们就没了后顾之忧,生活就更安心了。”李爱芹期待地说。
  她曾满怀希望地对着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一条条卡,可是头一条“具有市内6区城市居民户口”就浇灭了她全部的希望。“现在物价这么高,与城市人相比,我们收入更低生活更难,为什么就不能申请廉租房?政策不能根据现实情况调整或者灵活操作一下吗?”
  在恳谈会现场,虽然她仍失望而归,但也收获了一丝希望。“长期困扰农民工的问题,很多按现有政策都无法解决。”董国勋说,“我们每季度设立一个‘农民工恳谈日’,就是为了集合各相关部门的力量真正解决农民工的切实诉求,不能没有现成政策就摇头,而是真正行动起来寻求解决之道。”
    最低缴费年限是个坎儿
  “目前在城里工作,公司给交医保,这是好事,但男30年、女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对我们来说是个太大的坎儿。”来自山东华艺集团的农民工张本强提出了身边多位农民工的困惑。 
  “对我们农民工来说,大部分人并不是一到就业年龄就来到城市,很多是三四十岁才外出打工并开始交职工医疗保险,最后到退休年龄根本交不够最低年限,要想退休后也享受医保待遇就需要一次性补齐几万元,一般家庭很难拿出这笔钱。”张本强建议,在医保缴费最低年限问题上,能不能考虑到农民工的实际情况在政策上有所照顾。
  “医保设立最低缴费年限,主要考虑到‘以收定支’,因为劳动者自退休直至去世都不再缴费而直接享受待遇,如果此前缴费年数太少,医保基金压力太大。”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解释。
  不过,这个问题在有些地方已经有所破冰,将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减缩至男性累计缴费25年,女性20年。
    亟需跨越“信息鸿沟”
  “现在的很多政策太过滞后,才导致许多现实问题都解决不了。”农民工代表陈法石直言不讳。
  恳谈会上,农民工急切寻求解答的疑问中一部分确实需要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政策,而更多的却暴露出了目前一个极其严重的问题:横亘在农民工面前的“信息鸿沟”。
  在建筑工地工作的王新咨询:“我们在老家参加了新农合,在工地上受了伤、非得回老家报销吗?太不方便了,新农合要是能全国联网就好了。”
  “这个问题你理解得就不对,不存在回乡的问题。在工作中受伤属于工伤,工伤保险不分城市农村,属于属地管理,如果单位为你交了工伤保险,应该由用人单位提请工伤认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交工伤保险,或者推诿不配合,个人可在一年之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新的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基金先行支付的政策。”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解释。
  “想创业但是没目标,政府有啥扶持政策?能不能找些明白人给和我一样的人指指路?”来自泰安的家政服务员李冬梅问得很忐忑;“我们工作都不太稳定,就想多学点其他的本事,能有地方免费培训吗?”李爱芹问得很没有底气。
  “其实,这些方面政府都出台了很完善的扶持政策。”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培训处处长杨红说,“现在看来,怎么让农民工全面了解能解决他们切身问题的政策是个大问题。”
  农民工对政策需求度高,但是知晓度低,这成为制约农民工维护自身权益以及长远发展的一大瓶颈。“在不断努力完善政策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将政策宣讲到最需要的人群身边,同样需要我们尽更大的努力。”省就业办主任毕京福表示。
陈凤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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