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0 08:01:00 我要评论
晁明春 来源:大众日报本报济南7月9日讯 记者今天获悉,济南近日规范了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和明确了涉及城中村改造的有关项目核准、土地手续办理、规划策划等相关手续,以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
据了解,城中村改造是省城继棚户区改造后又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按照规划,济南现有规划城市建设用地内的309个城中村,将整合成50个成片改造项目和5个重点建设片区,建设106个集中居住社区,受益人口约54.9万。
该市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审批要按照编报项目策划报告、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申请村庄改造土地现状利用审查意见、编制村庄改造规划及核准立项等程序审批,以明确项目区范围内需安置的人数、村庄整合迁建意见、安置成本、保障用地面积等,然后再按有关规定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据介绍,省城城中村改造项目分为安置住宅项目、生活保障建设项目和经营性用地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三类。其中,安置住宅和生活保障建设项目在项目的规划策划方案经过规划部门审查,且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经环保部门批复后,可到市发改委办理项目核准手续;房地产开发项目在通过招拍挂等公开方式明确土地使用权并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后,再办理项目核准手续。
按照计划,“十二五”期间,济南将力争完成现有规划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的309个城中村的改造任务,基本消除中心城“二元化”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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