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的B3号楼。
□文/片 本报记者 吉祥
因为开发商私自更改规划,本该去年就交房的学府蓝山小区B3、B4号楼成了违法建筑。如今开发商正在补充变更规划,并等待城管执法部门的处罚。
交房日期过了快一年
建好的房子却不能住
学府蓝山小区位于省城东部的荆山路附近,公布的信息显示这个楼盘已经售罄,一些业主已陆续入住。22日上午,记者来到学府蓝山小区时,B1号楼前传来很吵的装修声,可穿过一块小空地,到达相隔不远的B3号楼时,却是一片静悄悄。“房子很久前就盖好了,但一直没法住。”一位过来看房的业主说,自己2009年买的房子,当时开发商承诺2010年8月底交房,可如今交房日期过了快1年,还是没能入住,“房子很早就盖好了,听说和B4号楼都是违反规划,在补办手续。”记者发现,B3和B4号楼确实都已盖好,和一般建成的商品房没有区别。
“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主体就建好了,等于是现房。”宋先生于2009年9月购买了B3号楼9层一间住宅,当时开发商承诺楼盘“五证”齐全,定于2010年8月31日交房。“现在却说违规,当时开发商没跟我们说规划有问题,证件都很齐全。”宋先生说,过了交房期限近一年,却不能住进建好的房子,“开发商老是拖。”在B4号楼买房的孙女士同样抱怨说,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得很好,“可拖到现在,还没住上新房。”
开发商违反规划
两栋楼整体加宽了一米
记者通过济南市规划局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得知,学府蓝山的开发商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济南军安工程有限公司,借助宋先生提供的售楼处电话,记者联系上了这里的一位工作人员。当记者问起何时交房时,上述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不知道”。对于延期交房的原因,这位工作人员解释是因为当时盖房的时候更改了规划,交房时发现违规,只能去规划局补办相关手续,而目前规划变更已经通过核实,但处罚结果还没转到城管执法局。
当记者询问更改的是何处规划并为何不在卖房时向业主说明,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审批的时候的确是“五证”齐全,但在建设的过程中超了规划,“具体哪里超了我不知道,而且如果前期超规划说出来,谁还买房子。”当记者还想了解更多信息时,这位工作人员说:“楼盘已经售完,自己是后期接管的,以前的销售人员都辞职了,具体情况不清楚。”
随后,记者以业主身份拨通了学府蓝山楼盘一位牟姓工作人员的电话,据多位B3、B4号楼的业主证实,他们涉及房子交付的问题主要是与这位牟女士联系。“建的时候没按报批的规划建。”牟女士说,B3、B4号楼迟迟不交付是因为建设时,两栋楼整体比济南市规划局审批的规划材料上加宽了一米,“现在在跑着各种手续,变更规划已经核实了,还得等执法局的处罚和相关单位的验收,估计得两个多月。”
■声音
开发商私自更改规划
属于违法建设
对于学府蓝山违规的问题,济南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说,楼盘的建设应该是先拿“五证”,再盖房,五证中就包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里面详细标明了楼盘有多少栋,高多少层,何种结构类型等信息,而开发商在建设时就应该按照经济南市规划局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的信息建设。“没有正当理由不能变更。”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私自更改规划的做法属于违法建设,而楼盘如果盖好的话,就属于违法建筑,“现在房管部门管得很严,就是墙体移位都会影响办房产证,对于违法建筑,办证肯定更困难。”
对于违反规划,随意更改楼盘建设标准问题,济南市规划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这一问题存在于省城的一些楼盘。对于违规楼盘,记者查阅了济南市规划局网站中答复学府蓝山业主咨询的处理意见,“涉及违法建设,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函告市城管执法部门另行处理。”
对此,牟女士的说法是,更改规划被核准,到城管执法部门交了罚款,也就是认可了超规的部分。
记者查阅了《城乡规划法》和《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发现,对违规楼盘可以采取没收或拆除的方式。不过,济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一位负责人此前曾表示,由于在实际操作中考虑到拆除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一般采取的是补交罚款的方法。
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强曾明确表示,这种“罚款即合法”的做法不可取,可以采取没收加罚款的方式,通过增加违法成本给违法建设行为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