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23 07:26:00 我要评论
来源:大众日报本报济南6月22日讯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山东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成员丁方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1年6月18日在济南逝世,享年90岁。今天下午,丁方明同志遗体告别仪式在济南殡仪馆举行。
丁方明同志逝世后,胡锦涛、贾庆林、习近平、贺国强、王刚、李源潮、张高丽、俞正声、朱镕基、吴官正、李建国、姜春云、迟浩田等同志,通过各种形式,对丁方明同志的逝世表示沉痛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深切慰问。
中共中央组织部、全国政协办公厅,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省纪委等送了花圈。
中共山东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刘伟等省领导参加告别仪式。
丁方明同志是山东龙口人,1921年11月出生,1938年6月参加革命工作,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胶东民先总队部干事、特委民运部秘书,胶东特委青委委员、青联宣传部长,北海地委青委书记、青联办事处主任,胶东区党委机要秘书,栖霞县委书记、县大队政委。解放战争时期,任莱东县委书记、县独立营政委。新中国成立后,先后任青岛市委宣传部科长、市委副秘书长。1953年8月起历任山东分局宣传部宣传处副处长,省委宣传部部务委员、处长、副部长,省委学校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省委文教部副部长。1962年6月起历任省级机关党委第一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监察委员会委员,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教育厅厅长、党组书记。1969年9月起先后任省革委政治部教育组组长,省革委文教办公室副主任、核心组副组长、主任、党组书记。1979年11月任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兼任省文教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校长。1983年4月任省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1998年2月离职休养。丁方明同志是山东省第二、四、五次党代会代表,第二、三、四、五、六届省人大代表。
丁方明同志青年时代就追求进步,投身革命。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保持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并为之奋斗终生。抗战时期,他创办青年通讯社,宣传贯彻党的抗日斗争方针,参与发动青年抗日武装斗争,开辟了艾山山区抗日根据地,巩固和扩大了栖霞抗日民主根据地。解放战争时期,他积极发动群众进行土地改革运动和反霸斗争,有力地支援了人民解放战争。新中国成立后,他先后在宣传、文化、教育、组织等多个领导岗位上,勤勤恳恳为党和人民工作,推动了全省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
“文化大革命”中,丁方明同志受到错误批判和冲击,他始终坚信党的领导,坚持党性原则,不计个人得失。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他积极拥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身心投入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担任副省长期间,他分管全省科教文卫工作,为繁荣发展全省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担任省政协副主席后,他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推动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离职休养后,他仍然关心党的事业,关心全省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先后资助了8名失学儿童,奉献了自己的爱心。
丁方明同志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在艰难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英勇战斗、不怕牺牲,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尽心竭力、忘我工作。他善于组织领导和团结带领群众,注意调查研究,工作求真务实。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维护团结,善于合作共事。他光明磊落,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平易近人,廉洁奉公,始终保持了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丁方明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是为党和人民事业努力奋斗的一生。
丁方明同志的遗体于今天火化,骨灰将安放在济南英雄山烈士陵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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