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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增五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

2011-05-20 15:50:00    作者:   来源:大众网  

关键词: 国家级 海洋特别保护区 山东
[提要] 今天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昨天国家海洋局公布了一批新建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暨首批国家级海洋公园名单。其中,新建的5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全部位于山东海域内,而在首批7处国家级海洋公园中,山东有刘公岛国家级海洋公园和日照国家级海洋公园2处。

  大众网济南5月20日讯记者 韦国骞)今天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获悉,昨天国家海洋局公布了一批新建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暨首批国家级海洋公园名单。其中,新建的5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全部位于山东海域内,而在首批7处国家级海洋公园中,山东有刘公岛国家级海洋公园和日照国家级海洋公园2处。

  据了解,2011年新批准建立的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分别是我省的乳山市塔岛湾、烟台牟平沙质海岸、莱阳五龙河口滨海湿地、海阳万米海滩和威海小石岛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总面积达8363余公顷。我省首批国家级海洋公园2处,分别是刘公岛国家级海洋公园和日照国家级海洋公园,面积分别为3828公顷和27327公顷。

  目前,山东各级海洋保护区共计39处,总面积达到80多万公顷,占山东近岸海域的30%左右。其中,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达到17处。山东建立海洋保护区,主要对重点海域、重点养殖区、重点岸带、地质概貌、地理标志、渔类产卵场、洄游通道进行了有效保护。

  海洋特别保护区是指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海洋开发利用特殊要求,需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和科学开发方式进行特殊管理的区域。根据《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分为海洋特殊地理条件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海洋公园和海洋资源保护区等4种类型。与海洋自然保护区的禁止和限制开发不同,海洋特别保护区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保护优先、适度利用”的原则,在有效保护海洋生态和恢复资源的同时,允许并鼓励合理科学的开发利用活动,从而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协调统一。

  本次国家级海洋公园的建立,进一步充实了海洋特别保护区类型,为公众保障了生态环境良好的滨海休闲娱乐空间。据悉,国家海洋局将在“十二五”期间持续推进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海洋公园建设。

刘宝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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