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5月7日讯(记者 殷宝龙)5月7日上午,奥体西路,一辆水泥泵车因违法被历下交警查获;就在现场查纠时,交警发现了司机的驾驶证竟然是伪造的。5月1日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对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已经不仅仅限于罚款和扣车;于是,满某某成为新法实施之后,我省因使用伪造驾照而被拘留的“第一人”。
5月7日上午9时许,历下交警大队奥体中队副中队长李洪振正在执勤,突然在奥体西路上发现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水泥泵车,由于此路段禁止一定吨位以上的车辆通行,于是李洪振上前查纠。
就在查看驾驶员的驾驶证时,李洪振发现有问题。“从字体上看,和真的驾驶证有区别,同时印章的颜色也偏艳了一些,不够自然。”李洪振告诉记者,随后他立即通过后台交警进行了相关信息查询,但是此驾驶证上的所有信息都是没有问题的。
根据多年的经验,李洪振觉得问题不会太简单,于是便开始询问驾驶员的姓名、出生日期、取得驾照时间等相关问题。看到驾驶员回答磕磕巴巴,李洪振初步确定,这个驾驶证涉嫌伪造。最终,驾驶员承认,他本人并没有驾驶证,而是使用了朋友的驾驶证信息,加上自己的照片,伪造了驾驶证。
原来,驾驶员满某某是济宁邹城人,今年20岁。根据规定,获得“B2”驾驶证需要年满21周岁,为了开车赚钱时有个“合法”证件,满某某便盗取了朋友黄某的驾照信息,花了200元钱在当地找了个“办假证的”,伪造了驾驶证。
无证驾驶,本就应处以15日以下拘留以及罚款的处罚,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使用伪造驾驶证,应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以及罚款的处罚,最终,历下交警大队根据满某某涉嫌使用伪造驾驶证和无证驾驶的行为,合并作出了行政拘留20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和《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已正式实施,对于相关的违法行为,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历下交警大队大队长郭际春表示,5月1日以来,历下交警加大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应合法、安全行驶,面对法律切莫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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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的具体规定
今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出修改,5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第九十六条第一款部分修改后的内容如下: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