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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不露面 20万贷款利息的疯涨之路

2011-01-12 09:03:00    作者:苑菲菲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通过抵押房产,单女士从一民间借贷公司借到2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借款人若未按时向贷款人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应按借款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额千分之八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因不满对方将双休日也算进滞纳期,单女士与该公司协调了多日,最终不仅未协调成功,违约金的金额也涨成6万元。

  通过抵押房产,单女士从一民间借贷公司借到20万元。可接下来的半年内,20万元贷款却平添麻烦。如今,单女士不仅面临17万的巨额利息,还为作抵押的房子担惊受怕。

  双休日也算滞纳期逾期半个月涨了6万

  去年7月,单女士通过一熟人介绍找到青岛众喜路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抵押了自己位于市北区和兴路的一处房产,并顺利借到20万元。 “还款日期到时我正在北京,所以晚了一天,随后两天又赶上双休日,和我签合同的那个贷款人说房产交易中心不上班无法撤销抵押。”根据合同约定,借款人若未按时向贷款人归还借款本金、利息,应按借款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逾期每日按借款金额千分之八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

  因不满对方将双休日也算进滞纳期,单女士与该公司协调了多日,最终不仅未协调成功,违约金的金额也涨成6万元。 “我怕再拖下去房子收不回来,就答应支付20万元借款加6万元违约金。”单女士说,当年10月27日,她还上了20多万本息,并写了6万元的欠条。双方又协议约定,6万元按4%的利率计算月息,若超过一月逾期一天按欠款总额40%支付违约金。

  债权人不露面利息被拖着疯涨

  签字后,对方口头答应为其撤销抵押。 谁知几天后,单女士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后却被告知,这处房子的抵押贷款还未撤销,无法再次抵押。 单女士说,从去年11月至今,对方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托。而近日,该手机直接停机了。 “我自己粗略算了一下,这6万元钱拖欠到现在,已经变成了近17万,要再找不到那个人,我的房子都要赔进去了。”单女士又着急又生气。

  签订合同的竟不是公司员工

  记者发现,虽然单女士是通过众喜路借的款,但借款合同上却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该公司的名称,合同上签的名字是一个侯姓女子的。 11日,记者电话联系到众喜路公司负责人杨先生。“那个人不是我们公司的员工,我也不了解这个事。”杨先生表示,自己会帮助单女士联系到债权人侯女士,至于侯女士为何不是公司员工却能在合同上签字,以及什么时候能为单女士撤销抵押等问题,对方却没有做出正面回复。 本报记者 苑菲菲

王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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