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章丘交通运输局违法收费负责人停职

2012-03-28 15:19:00    作者:王志、钱荣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我要评论

关键词: 交通运输 山东章丘 章丘市 收费行为 停职检查
[提要] 章丘市枣园街道高其班、焦守磊、张永国等3人因对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收费持有异议,先后于2010年6月13日、2011年8月29日、2011年11月10日3次向章丘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章丘市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

  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28日专电(记者王志、钱荣)记者28日从山东省章丘市委获悉,对于章丘市交通运输局被媒体曝光违法收费问题,章丘市委决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章丘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停职检查,接受调查,听候处理;撤销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及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职务,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其他涉及人员待调查结束后,一并作出严肃处理。

  3月26日,有媒体报道章丘市交通运输局下属“服务中心”在为货运车审验《道路运输证》过程中收取240元服务费和10元会费,章丘市委高度重视,立即组成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的调查组到有关单位进行调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27日,章丘市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听取调查组调查情况汇报,研究了初步处理意见。

  经调查,进行违法收费的章丘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为该局运管所管理的一家下属企业,注册时间为1999年,经营范围为普通货运、搬家运输,物流服务,货运代办、客运代理、货物包装、货物中转等。自成立以来,其以为货运车主提供代办手续、传递运输信息等为由向普通货运车辆收取服务费和会费。

  章丘市枣园街道高其班、焦守磊、张永国等3人因对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收费持有异议,先后于2010年6月13日、2011年8月29日、2011年11月10日3次向章丘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章丘市交通运输局告上法庭。法院经调查、审理认定,章丘市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收费行为违法,交通运输局的行为是利用工作职权为其他部门、单位收费提供便利,应予纠正。但该单位并未停止此收费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新闻单位报道完全属实。对于违法违纪收费行为的事实调查、认定和处理由章丘市纪委调查工作组负责进行,一定一查到底,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章丘市委表示,对因此对社会和运输生产合法权益受到的损害表示歉意,并以积极的态度接受舆论监督,以严厉的措施追究责任,以坚决的态度全面核查清理行政收费项目,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让群众满意。责令章丘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停止该项收费,交通运输局及运管所主要负责人向群众登门道歉。待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违纪事实调查结束后,由市委常委会作出处理决定,对所有相关责任人进行公开处理,

  章丘市委表示,将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成立工作组,对全市所有行政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规范,通过相关媒体公示,接受监督。今后,全市所有收费项目一律进入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一门办证、一口收费。今后如有类似行为再次发生,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就地免职。(完)

王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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