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9-22 14:26:00 我要评论
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庞尊玺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9月21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庞尊玺) 小丽(化名)和小强(化名)同在一个单位上班,小强一直比较喜欢小丽,但遭到小丽拒绝后,小强便殴打小丽造成她身上多处受伤。近日,岚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大走访得知这一情况,将涉嫌故意伤害的违法嫌疑人小强行政拘留。
9月19日,岚山公安分局碑廓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走访时得知,女青年小丽腿部受伤在家卧床治疗,民警遂到其家中进行走访,并询问受伤原因。刚开始,并不愿说,后来在民警的追问下才说出了实情。原来,小丽的腿伤是被其同事小强伤害所致。
两人都是在一个厂子里上班,为了追到小丽,每天早上小强就来到小丽家附近等着,小丽骑电动车上班,小强就骑着摩托车跟在后边,不让小强跟,他非但不走,还说些不好听的。
无奈之下,小丽将此事告诉了小强的父母,让他父母劝小强不要再对她进行骚扰,没想到小强却因此恼羞成怒。
中秋节头一天,小强跑到小丽办公室,打了她一耳光。
9月18日,小丽到碑廓镇买东西,又碰到了小强。小强非要和小丽谈谈,小丽不理他,结果他把小丽拽倒在地,致使其腿部多处受伤,然后逃窜。
案发后,由于害怕打击报复,小丽及其家人都没敢报警。了解案情之后,民警及时介入调查取证,违法嫌疑人小强迫于压力,于9月20日到碑廓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违法嫌疑人小强已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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