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 者 孙巍
通讯员 宋洪飞 张道伟 报道
本报日照讯 日照市通过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多项措施,积极促进大学生就业。
日照市规定,大学生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新发放的个人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5万元提高到8万元。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的大学生以灵活就业形式创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所在地规定的缴费标准和比例,给予3年期限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补贴,补贴数额按当年本人实际缴费的60%予以补贴。
对大学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自首次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性事业收费。大学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注册资(本)金限制,出资1元即可申报。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年每户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应缴税额小于8000元的,以实际缴税款为限。
对在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创业的大学生,自创办之日起,第一年享受全额房租补贴,“零房租入驻”;第二年享受50%房租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00元。
同时,该市还积极引导企业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对当年新招用大学生占企业职工总数30%以上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0万元,贷款期限可延长到2年。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按实际创造就业岗位个数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岗位500元,并免收创业大学生2年内相关人事代理费用。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