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1 10:04:00
夏宗伟 来源:黄海晨刊9日晚上,36岁的驾驶人王某因涉嫌醉酒驾车,被交警东港大队查获。经鉴定,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1.95毫克,成为“醉驾入刑”后,山东省日照市查获的第一例醉驾行为。目前,王某的驾照已被吊销,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年内不能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当天晚上8点40分,日照市交警支队在市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严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东港大队民警在望海路查获一辆夏利轿车,驾驶人满身酒气。经过酒精测试仪测试,驾驶员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5毫克。民警立即将其带到医院抽血化验,以便进一步固定证据。
抽血化验结果为,王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21.95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据了解,王某今年36岁,干个体。当天晚上王某与朋友在饭店聚餐,喝了半斤白酒、一杯啤酒。从饭店出来后,王某开自己的夏利轿车,载着一个朋友,行至望海路时被交警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夏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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