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6-27 13:22:00 我要评论
车主利益 来源: 大众网—齐鲁晚报据统计,截至去年底,青岛市黄标车(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低于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总量为17.9万辆,其中高污染黄标车(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柴油车)为7万辆。黄标车约占青岛市汽车保有量的15.3%,其排放的污染物却达到青岛市汽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45%,是青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
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市区环境空气质量,青岛市已于2011年9月1日起每日7:00至20:00,在市南区麦岛路以西、香港中路—香港西路—文登路以南、南海路以东区域,禁止低于排放标准的黄标车通行。
下一步拟对黄标车限行范围分两个阶段进行扩大。第一阶段为2012年8月1日—2013年7月31日,在市内四区以及崂山区天水路以南、滨海大道以西区域实施限行,限行对象为高污染黄标车。第二阶段为2013年8月1日之后,在市内七区实施限行,限行对象为所有黄标车。限行时间均为每天早7:00—晚8:00,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
目前青岛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的车主实行差别化补助。2011年8月1日—2012年7月31日,按照不同车型分别给予800—18000元的补助;2012年8月1日—2013年7月31日,按照不同车型分别给予600—14400元的补助。补助标准成为听证会现场代表们热议的焦点,8名市民代表中有4名提出,政府应加大补贴力度。“黄标车车主大多都是低收入群体,以他们的购买力,也许无力更新汽车。按照发达国家的经验,政府应该多拿出一部分资金,车主出一小部分钱,这样才能保护车主的利益。”参与听证的人大代表王永林提出了这样的建议。
听证会后,青岛市环保局将对代表的意见进行汇总、整理、研究,作为市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李晓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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