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27 07:37:00 我要评论
高亮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半岛都市报10月26日讯(记者高亮 实习生 赵晓雯) 26日,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为了让企业落实每年度全市制定的工资指导线,市人社局制定了《青岛市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较之前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政策更加全面。根据办法规定,企业必须在每年4月底前将上年度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报送人社部门备案,逾期未备案的企业将被处以2000元到10000元之间的罚款。
“工资指导线不具备强制力,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来对企业进行监督。”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要求企业每年在政府发布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30日内,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已建工会的企业要通过集体协商方式确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而该方案需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示。
按照规定,一线岗位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应不低于本企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一般竞争性和基础设施类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上线。其中政府投资类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享受财政补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不得突破下线。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