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7-18 14:53:00 我要评论
潘旭业 来源:齐鲁晚报业主向记者展示当时签订的意向书。
文/片 本报见习记者 潘旭业
青岛开发区龙城御苑小区被业主质疑捂盘惜售的消息见报之后(本报6月30日C07版曾予报道),7月15日上午,开发区城市建设局局长孙业安明确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对这起违规收取意向金的事件进行行政处罚。记者了解到,目前龙城御苑小区的2、3号楼已经取得预售许可。按照事先签订的意向书,业主10日内不签订购房合同,将视作自动放弃买房;但如果要买,就得掏当初开发商承诺价格两倍的价钱。买,还是不买,众多交了意向金的人进退两难。
开发商违规最高罚三万
7月15日上午,记者与青岛开发区城市建设局局长孙业安取得联系,孙局长称非常关注这件事情的进展,明确表示对这种违规收取意向金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并安排相关部门对事情进行统一协商,下午向记者介绍具体情况。
7月15日下午4时,开发区城市建设局房管处主任王朝平向记者介绍根据相关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应对其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龙城御苑小区开发商在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收取意向金的行为是违规的。
据王主任介绍,目前已经对开发商开始了行政处罚的程序,并进行了笔录,处罚结果将上报有关部门和相关领导同意后进行公布。但对于开发商是否捂盘惜售的界定上,王主任称,虽然龙城御苑小区5栋楼基本上是同步竣工,但其中可能存在很多具体原因,导致5栋楼没有同步办理预售许可证。
主管部门称捂盘惜售难以界定
“我们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对开发商的处罚结果也还没有公布,怎么龙城御苑小区2号楼和3号楼的预售许可就通过了?”当时交了10万元意向金的宋先生满腹疑问地向记者咨询。在采访中王主任也向记者证实,前几天龙城御苑小区的开发商向建设局房管处申请2号楼和3号楼的预售许可证,目前这两栋楼的预售许可已经通过审批。
对于业主的质疑,王主任称此次处罚是针对开发商违规收取意向金的行为,与预售许可证的审批并没有关系。开发商上报申请的2号楼和3号楼的预售许可材料已经达到标准,目前又无法确定开发商是捂盘惜售,所以只能批复通过。
据了解,在收取意向金时,开发商承诺在2010年9月正式开盘。但到2010年9月时,施工进度基本相同的5栋楼,开盘的只有1号楼;今年3月份,4号楼开盘;现在2号楼和3号楼也通过了预售许可审批,有了开盘的资格;而5号楼至今还没有申请预售许可。王主任称,按照规定,如果开发商在办理完预售许可证后仍不对外售楼,可以认定为捂盘惜售。但开发商在申请预售许可之前,无法认定其为捂盘惜售。
现价太高业主进退两难
按照当时签订的购房意向书,开发商预售许可证办理下来以后,交过意向金的业主得在10日内去签订购房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开发商退还意向金。但目前开盘的价格比当初开发商承诺的价格每平方米上涨了近一万元,如果买房,就要多掏几十万,这让交了意向金的业主们感觉难以接受。
王主任称,从接到业主的投诉书到现在,他们已经两次安排业主和开发商协商,但都未能达成共识,他们可以走司法程序进行解决。业主宋先生向记者证实,中间确实协商过两次,但每次协商的价格都与当时答应的价格相差很大,“如果不是开发商延迟了一年才开盘,怎么会有现在这么高的价格?”宋先生质疑道。
本报律师团成员、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于霞律师告诉记者,此事如果走司法程序进行解决,只能按照意向书上的相关规定进行解决,退还业主的意向金。这就意味着,从开发商获得预售许可证起10日内,如果这些交了意向金的业主不去签订购房合同,就不得不放弃购房。
不买房,只能让近两年的等待化为流水;要买房,就得掏双倍的价钱。对于众多事先交了10万至20万不等的意向金的业主来说,买还是不买,这是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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