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莘县学校餐厅全部收回自营 顿顿都有肉

2011-11-24 09:49:00    作者:陈洋洋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学校餐厅 莘县 学校校长 承包制 学生 三无 中小学 老师 承包经营权 中学
[提要] 近日,聊城市莘县召开会议宣布,莘县中小学食堂将取消“承包制”,全县所有学校餐厅必须统一由学校经营。23日,记者来到莘县翰林中学餐厅,这是该县改革前唯一一家食堂归学校“公有”的食堂,按照该县新下发的文件,该校餐厅模式将成为全县食堂改革的样本。

  本报聊城11月23日讯(记者 陈洋洋) 近日,聊城市莘县召开会议宣布,莘县中小学食堂将取消“承包制”,全县所有学校餐厅必须统一由学校经营。

  “学校餐厅要零利润经营,让在校食宿的孩子们吃上放心饭菜。”莘县教育局局长楚新星说。20日,莘县教育局召开会议。这个会议由全县学校校长和餐厅承包经营者参加,终结了自2006年来学校餐厅普遍对外承包的制度。该县《关于实施学校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工程的意见(试行)》规定,中小学食堂将取消“承包制”,全县所有学校餐厅必须统一由学校经营,对外承包的,一律收回承包经营权。

  23日,记者来到莘县翰林中学餐厅,这是该县改革前唯一一家食堂归学校“公有”的食堂,按照该县新下发的文件,该校餐厅模式将成为全县食堂改革的样本。该县学校餐厅由学校统一管理,将实行“配餐制”,学生每月餐费按标准收取200元。“天天都吃肉,周五有排骨。”学生介绍说,他们每月交200元的餐费,每天三顿饭都是一荤一素一汤,早餐加一个鸡蛋。该校餐饮部主任雷法生介绍,“学生自助吃饭,肉食定量,馒头、配菜随便吃,汤随便喝。”另外,该校还每天安排老师“试吃”,每样饭菜都由校长或老师试吃确定安全才由学生食用。

  据了解,根据餐厅改革文件,该县学校餐厅收归“公有”后,学生月餐费按标准定制,按小学、中学每学期全县统一限定收费上限,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食堂实行零利润经营,每月末结余要小于当月餐费收入的3%。按照规定,学校餐厅所有食品、原料都要实行定点采购,严禁采购假冒伪劣、腐烂变质及“三无”的食品、原料。“所有餐厅一律不准开设小卖部,不准经营食品、饮料、烟酒等副食品。”该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

隋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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