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莱芜

莱芜:半杯酒耽误五年的哥生涯

2011-05-31 07:21:00    作者:闫秀玲 于晓敏 许敬涛 郑嘉奖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酒后驾车 的哥
[提要] 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依法对公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交警依法对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按照法律规定,公某驾驶证被吊销后,五年内不能重新申领,公某不得不暂时结束自己的的哥生涯。

  本报莱芜5月30日讯(闫秀玲 于晓敏 许敬涛 郑嘉奖) 30日,走进拘留所,的哥公某才意识到,自己竟为半杯白酒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因酒后驾驶营运车,他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能重新申领。五年内,他都不能再开出租车了。5月20日晚,莱芜交警在205国道对一辆载有乘客的出租车进行检查时,发现出租车驾驶人公某面部微红,说话时有一股轻微的酒气。民警初步断定公某存在酒后驾车嫌疑,遂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公某呼气中的酒精含量为26.8田g/100田l,属于酒后驾车。经血样检测,公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1.99田g/100田l,确系酒后驾车。莱芜市钢城公安分局依法对公某处以15日行政拘留,交警依法对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按照法律规定,公某驾驶证被吊销后,五年内不能重新申领,公某不得不暂时结束自己的的哥生涯。

高娜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