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17 07:56:00 我要评论
连茂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半岛都市报11月16日讯(记者 连茂明) 居民生活用电不满1千伏,收费0.5469元/千瓦时;农村住宅电话月租费,每月每户只能收15元……近日,青岛市物价局重新修订了全市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并于16日下发通知对外公示。
记者从公示内容里了解到,此次涉及教育、供电 、邮政、固定电话、工商、民政、计生、公安、农民建房、海洋与渔业、畜牧兽医、农机等13个收费单位,具体的收费项目多达92个。
据悉,青岛市自2001年开始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以此遏制乱涨价、乱收费的现象。详情请登录http://qpinet.qingdao.gov.cn/查询。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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