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21 07:34:00 我要评论
来源:大众日报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对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作了具体规定。根据有关规定,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人员,一经查实将被取消相关称号和待遇。
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并被聘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选拔一次,每次选拔100名左右,管理期限为5年。
将于12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规定,中青年专家在申报科研项目、高新技术成果的开发应用、风险投资和科技开发资金时,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优先予以立项或支持;5年管理期内由省财政每人每月发给省政府津贴1000元,同时享受当地医疗保健待遇。我省还规定,凡是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的;被追究刑事责任,因个人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以及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管理的,经核实后取消其称号和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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