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教

济南警方重拳“净风“ 111名涉黄涉赌人员被抓

2011-04-26 07:34:00    作者:殷宝龙   来源:生活日报  

4月21日至23日,济南警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2011“净风”1号行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3600余名警力,对2400多处电玩城、洗浴中心、中小旅馆、网吧、KTV练歌房、出租房屋等场所进行了集中清查。

  生活日报4月25日讯(记者 殷宝龙 通讯员 徐琳)4月21日至23日,济南警方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2011“净风”1号行动。全市公安机关组织3600余名警力,对2400多处电玩城、洗浴中心、中小旅馆、网吧、KTV练歌房、出租房屋等场所进行了集中清查。

  行动中,济南警方共抓获“黄赌毒”等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67名;其中涉黄违法人员28人,涉赌违法人员83人,共111人。另外,还抓获了异性有偿陪侍人员28人,其他违法人员28人;其他违法人员中,还包括外地逃犯3人。目前,依法刑事拘留7人、治安拘留80人、收容教育4人,责令3家违法经营的娱乐场所进行停业整顿,对12家不按规定登记的旅馆进行了治安处罚。

  重拳“净风”,济南警方多路出击。

  市中公安分局组织治安、特警和派出所40名警力,对经十一路“浙江大酒店”10楼洗浴中心进行检查,从中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1名,其中卖淫嫖娼人员10人、异性有偿陪侍人员7人,其他违法人员14人。

  槐荫公安分局组织民警对经二纬十二路“高歌”KTV进行检查,发现该KTV在未办理娱乐场所营业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经营,且存在异性有偿陪侍现象,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理;在“聚鑫阁”棋牌室和济微路“芳和堂”棋牌室当场抓获21名赌博人员,查缴赌资1.8万余元。

  天桥公安分局在泺口路和新黄路分别查处了1家无名电玩城,当场抓获参赌人员4人,收缴赌博游戏机6台、电路板20余块。历下公安分局在花园庄东路一门头房内抓获2名卖淫嫖娼人员,分别予以治安拘留和收容教育。济南其他县市公安局也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治安清查行动。

  济南警方负责人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零容忍”的理念,继续保持对“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多警联动、全警参与,集中力量、精确打击,及时查破一批有影响的“黄赌毒”案件,坚决惩处一批“黄赌毒”的非法经营者、幕后组织者和操纵者,依法处理曝光一批“黄赌毒”违法犯罪场所。

  延伸 阅读

  留下指纹,才能成为“会员” 涉黄涉赌违法犯罪花样层出不穷

  济南警方2011“净风”1号行动,是一次全市范围内的集中行动;今年以来,济南各级公安机关多次针对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和治安检查,严打各种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截至4月23日,全市共查办涉黄涉赌案件402起,其中涉黄案件172起,涉赌案件230起。

  留下指纹

  才能享受服务

  4月16日,市中公安分局组织治安、特警、派出所民警联合行动,分别对名人大地KTV设在英雄山路和建设路的两处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抓获10名卖淫嫖娼违法人员。

  在行动中,民警发现这两处窝点采取“会员制”方式组织色情活动。嫖客必须经熟人介绍,到指定场所验明身份,将个人信息进行登记并留下联系电话,还要留下指纹,才能成为“会员”,然后才能“进场”进行色情活动。

  卖淫场所

  起了个“洋名字”

  2月24日,历下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对如意街王朝芬兰浴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抓获卖淫嫖娼和组织卖淫违法犯罪嫌疑人14人。

  3月9日,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历山路温莎堡洗浴城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抓获涉嫌卖淫嫖娼违法人员18人。

  “约会”嫖客

  先通过QQ联系

  3月16日,市中公安分局在三里庄小区三处出租房屋内抓获组织、容留卖淫嫖娼嫌疑人马某及6名卖淫嫖娼违法人员,查获作案用的电脑、手机、嫖资以及其他证据。

  原来,自200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马某组织多名卖淫女,事先利用QQ与嫖客约定见面地点,然后在租赁房屋中进行卖淫嫖娼活动。

  赌博窝点

  出入都有监控

  4月11日,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对二七南路开利电玩城进行突击检查,当场抓获涉嫌利用游戏机进行赌博人员14人,查获“百家乐”等赌博游戏机72台。

  4月14日,济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突查了泺源大街的金苹果电玩城,当场抓获涉嫌为赌博提供条件人员5名,查获各类赌博游戏机108台,并依法将该电玩城予以取缔。据民警介绍,该电玩城内出入都有监控,发现民警或相关检查人员,就会设法逃避,但民警最终一举将其“拿下”。

高娜

相关阅读

 

您对其他相关新闻感兴趣,请在这里搜索

自定义搜索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