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郭利民 马玉峰 尹 彤 报 道
本报济宁3月23日讯 今天下午,济宁召开“全市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动员大会”,出台12条政策措施,力求经过3—5年的努力,使县域经济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地方财政收入实现翻番。
据了解,近年来,济宁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强扶弱的政策措施,促进了县域经济较快发展。去年全市十个县经济总量、地方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到2420.9亿、124亿和992.9亿元,较2005年底增长129.2%、210.3%和103.7%,占全市的比重分别达到83.6%、59.9%和71.3%。但横向比较,济宁县域经济还存在综合实力不强、规模总量不大、档次水平不高、发展严重失衡等问题,特别是与周边地区竞相发展的态势相比,在发展速度上差距还很明显。
此次出台的12条政策措施力度空前,涉及财政资金、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帮扶等诸多方面,包括促进产业加快发展、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推动县域产业转移、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建立财政激励机制、推动金融服务体系完善、对县域经济发展用地给予倾斜、统筹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扩权强镇改革、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加强人才培养交流以及建立对口帮扶机制等。
建立财政激励机制是12条措施中的一大亮点。市财政将设立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加大转移支持力度,以及对县域经济在全国全省综合实力排名位次前移和薄弱县发展给予奖励扶持。以2011年为基期年,对地方财政收入在全省位次比上年前移且收入结构优化(税收占比不下降)的县,位居全省前30强的县每前进1个位次、中等县(31-60名)每前进2个位次、薄弱县(60名以后)每前进3个位次奖励200万元。为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规定自2012年起三年内,市财政对6个财政薄弱县每年各安排2500万元用于提高干部职工补贴待遇。同时,薄弱县上缴的收入按分享体制市级分享收入比2011年增长部分,由市财政全额返还。返还资金由受益县建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大项目及经济园区建设。市级专项建设资金、涉农资金和争取国家、省补助的资金重点向薄弱县倾斜。
推进扩权强镇改革是着眼全局的重要举措。按照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要求,明确省里确定的中心镇为市级优先发展重点镇。县市区政府赋予重点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重点镇的建设用地出让金净收益,全部用于所在地乡镇发展,优先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污水垃圾处理费等税费,全部用于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创新灵活多样的户籍管理模式,吸引人口向重点城镇集中。
为了对薄弱县进行重点帮扶,还建立了对口帮扶机制,实施“部门牵头、金融支持、企业相助”的“三合一”帮扶机制,由参与帮扶的部门、企业、银行与被帮扶县签署帮扶合作协议,着力突破梁山县、鱼台县、泗水县和金乡县。
为把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济宁市委、市政府成立县域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建立市级领导联系和部门帮扶县市区制度,市里对每一个县成立一个推动组,由联系该县的市委领导任组长,具体负责对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