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31 00:52:00
张建丽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济宁5月29日讯(记者 张建丽) 近日,兖州市出台了《残疾人优惠扶持办法》,其中提到0-6岁的残疾儿童每年可领取1200元生活补助,这在济宁市率先实现了残疾人从出生到大学毕业的全员全过程救助,并且补助标准最高。
根据扶持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的残疾学生,其杂费、寄宿费、教科书费等均予免除。0-6岁残疾儿童每年可领取1200元生活补助,中小学残疾学生、低保残疾人家庭的中小学生每年则可领取800元生活补助。同时,凡是符合借读条件的残疾学生,借读费免收,并且还可与兖州市的残疾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记者了解到,从2006年起,兖州市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全免费,残疾学生的学费、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生活费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以此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目前,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率已达到96.5%。
据悉,2010年,兖州市出台了《兖州市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大中专学生学费补助办法》,大中专残疾学生每人每年可领取1000-2000元的学费补助,低保残疾人家庭的大中专学生也可领取一定数额的学费补助。
兖州此次出台《残疾人优惠扶持办法》后,在济宁市则率先实现了残疾人从出生到大学毕业的全员全过程救助,并且补助标准最高。办法将从6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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