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23 10:22:00
晋森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济宁5月22日热线消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李静) 3月20日上午,刘某驾驶车辆去济宁的一商场购物,停车时与该商场保安发生争吵,双方撕扯在一起。刘某名牌皮衣被扯坏,一气之下,刘某将商场告上法院。日前,济宁市中区法院一审判决商场赔偿刘某7000元并赔礼道歉。
刘某认为,自己作为消费者去商场购物,但衣服却被扯破,请求法院判令商场赔偿被扯坏的皮衣,并公开赔礼道歉。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因购物停车发生纠纷,商场保安人员与刘某发生口角并与其撕扯,造成刘某皮衣损坏应当赔偿。刘某要求商场赔礼道歉,理由正当,法院应予支持,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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