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30 08:59:00 我要评论
焦小超 来源:济南日报 本报3月29日讯(记者 焦小超 通讯员 于佑仁 陈铁)从章丘国税局获悉,该局努力提升涉税中介服务质量,在“合法、自愿”基础上,开展税务师事务所企业所得税鉴证业务。去年以来,共对112户纳税人开展涉税鉴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15亿元,补交企业所得税4210万元。
在减负增效的同时,章丘国税局不断创新纳税服务,建立需求调查_—服务响应—服务监督的管理机制。该局采取制作展板、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利用新闻媒体,普及税法知识;利用邮箱、QQ群、微博、章丘政务视频、税信通等现代沟通方式,开展税收宣传。同时,公开办税,以“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实施“三亮三创三评”,推行亮牌上岗,通过“党员岗位牌”、“风险警示牌”、“星级服务示范岗”、公示栏等形式,公开姓名、职务、职责及服务承诺等内容,强化自我约束,实现“阳光办税”。去年以来,向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1500份,收回1334份,受理涉税违章举报20起。
章丘国税局建立内外结合、上下结合、明察暗访相结合的纳税服务监督体系,增强考核监督客观公正性。对外,通过外聘、特邀监督员,明察暗访、廉情回访等形式,强化行风评议和监督评议。定期向纳税人发放评议表,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在办税场所设立意见箱、意见簿,畅通电子评价器、电子邮箱、政务视频等各种渠道,即时接受评价、在线评价。对内,制定《章丘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人员绩效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和标准,将各项指标制定相应分值,对窗口工作人员在行为规范、服务质量、工作完成量、业务技能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窗口服务明星”评选的主要依据,并与奖惩、评先树优相挂钩,以此激发干部爱岗敬业的热情,不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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