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济南

讨要物业费关系闹僵 物业将60户业主告上法庭

2011-09-05 07:39:00    作者:崔岩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物业公司 物业服务 上法庭 物业费 被告
[提要] 对于小区业主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王伟认为,应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来判定责任。负责电梯维修的崔先生告诉记者,他负责的窑头小区40多台电梯,分别在2002年和2005年投入使用,平均每周有两三台出现故障。

孙超给记者展示收到的法院传票。

  文/片 本报记者 崔岩

  近日,泉城花园小区近60户居民,陆续收到了槐荫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原来,因为拖欠物业费问题,物业将他们一起告上了法庭。

  被告业主:没尽责,凭什么收费

  9月2日中午,西外环附近的泉城花园小区内,记者见到了其中一名被告业主孙超(化名)。孙超是9月1日晚上最早收到法院传票的。孙超告诉记者,2008年入住后,房子墙体出现了一些裂痕,有的地方遇到下大雨还会渗水,“当时跟物业口头协议好了,他们给修好,我就交物业费。”孙超说,此后,对方虽然来查看维修过,但到现在入住都三年了,问题却始终没解决,物业费也就耽搁下了。

  “服务不好,我凭什么交费?”另一名被告业主陈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刚开始也交物业费,但是随着小区屡屡出事,自己才决定不交了。

  陈先生告诉记者,随着小区车辆增多,小区路两边经常乱停车,物业却没有尽到管理义务。“小区还经常失窃,前段时间,一晚上就丢了好几辆私家车,太没安全感了,物业明显失职。”陈先生认为,物业不作为,业主也就有权维护自身权益。

  物业:有苦衷,起诉属无奈

  2日中午,记者找到了负责泉城花园小区的万盛物业。“这次我们起诉了大约60位业主。”一位万盛物业总公司的赵姓工作人员接受了记者采访。

  “我们小区大约有3000户业主,基本都会按时交纳物业费,但总有小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据该工作人员介绍,此次物业一举将欠费一年以上的近60户业主告上了法庭。

  而对于业主不交纳物业费的原因,该工作人员坦承,“大多数人是因为房屋维修问题。”据其介绍,在接到业主报修后,他们一般都会积极处理,但确实也有多次上门维修没有修好的情况。

  而当记者提及业主所提的失窃问题时,该工作人员则表示,“如果是业主家里失窃,这属于个人生命财产,物业不承担责任;对于业主车辆失窃,因我们跟保安公司签有合同,这是他们的责任。”而对于乱停车问题,该工作人员称,“一直在整治,但除了劝说,物业没有强制执行权。”

  O律师说法

  个人维权难度较大

  4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

  王伟认为,从此事来看,在维修房屋与交纳物业费之间业主与物业形成的口头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如果一方否认,另一方必须有相关证据举证。

  对于小区业主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王伟认为,应根据业主和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来判定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执行了合同规定的保安措施,便不存在失职情况;反之,若物业公司管理人员存在失职情况,造成业主财产失窃,物业公司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物业服务的问题,最好由小区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提出,业主个人维权目前来看是比较难的。”王伟说,针对此事来说,在此类案件中,个人说法往往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窑头小区电梯老出毛病

  人为破坏是主要原因

  本报9月4日讯(见习记者 娄士强) “很多人不爱惜,电梯老是出故障。”9月2日上午,窑头小区的杨先生看到电梯又出故障,不得不爬上八楼自己的家。

  2日上午,记者来到窑头小区24号楼时,看到一单元的电梯停在一楼与二楼之间,两名工人正在修理。上楼的居民不得不选择爬楼梯。

  家住八楼的杨先生告诉记者,窑头小区是回迁小区,房主大多是窑头村村民,小区物业也是窑头村自己的,村民之间相互认识,对于各种设施很爱惜,破坏电梯之类的人多是租客。

  家住十一楼的周先生介绍,部分租客使用电梯时方式粗暴,敲击、拍打、戳弄按钮的事情时有发生。有人随手往电梯里扔垃圾,甚至在电梯里面小便。

  负责电梯维修的崔先生告诉记者,他负责的窑头小区40多台电梯,分别在2002年和2005年投入使用,平均每周有两三台出现故障。人为破坏是造成电梯故障的最主要原因,故障集中在底部塌陷、垃圾积累和按键损坏三方面。

  崔先生介绍,有的居民将电动车用电梯运到楼上,造成电梯门底部的下陷,以至于电梯门无法正常开关。电梯内的垃圾有时会掉落到接缝处,长期积累同样阻碍电梯运行。人为破坏按键的行为时有发生,经常造成电梯内某个或某几个键不能用。至于电梯内小便的情况,崔先生气愤不已,“一进门就一股骚味,有些人素质太低了!”

刘宝才

editor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