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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叫停文化类辅导班审批 宣传语禁用“最好”

2011-04-15 08:02:00    作者:张雯雯   来源:山东商报  

昨天,记者从济南市民办学校年检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济南市及各县区教育局将停止审批文化辅导类机构,同时,对于许多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言过其实的招生广告,市教育局将予以规范管理,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资深教师”、“名牌”等词语。

  商报济南消息 (记者 张雯雯 实习生 刘露)昨天,记者从济南市民办学校年检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济南市及各县区教育局将停止审批文化辅导类机构,同时,对于许多民办学校及培训机构言过其实的招生广告,市教育局将予以规范管理,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资深教师”、“名牌”等词语。

  “现在济南有些民办学校和社会培训机构,为了抢生源,不停利用手机短信、网络等方式发布违规招生宣传广告,有时甚至发到我和黄祖杰副局长的手机上,公然和教育主管部门唱‘对台戏’,这种违规行为该好好整治一下了。”济南市教育局巡视员李宪辰对记者说。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起,济南市及各县区将停止审批文化辅导类机构。凡涉及文化辅导类招生广告或简章,其广告内容必须经市教育局的审核和备案,且广告中一律不得出现“最好”、“最佳”、“金牌”、“名牌”、“优秀教师”、“资深教师”等用语,对于没有经过审核或在审核之后又变更广告内容的,市教育局将对其做出停止招生的行政处罚。

  另外,李宪辰还表示,民办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不得面向中小学生举办与其校内各年级、各学科学习进程衔接的同步文化辅导班(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特色班、实验班、奥赛班等);禁止租用公办中小学校舍、场地或与公办中小学联合办学;禁止聘用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禁止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举办的竞赛。

  对于自身建设和业务活动开展较好、行为规范、诚信度高、社会影响好的社会组织,评定为优秀等次并给予表彰。对于连续两年年度检查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单位,第三年将免予年检。对于未达到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民办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教育部门将对其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或情节严重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另行追究其法律责任。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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