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5日讯(记者 高红日 实习生 王雪云)15日下午2时,由市中区交警大队牵头举办的“规范车辆管理,共创文明交通”货运车辆文明营运责任书签订仪式在经三纬一路万达商业广场工地举行,并公布了对4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渣土运输车的处理结果,对4辆车分别给予驱逐出济南市建筑渣土车辆营运市场、摘除城建号牌及限期整改等处罚。
1月10日凌晨1时许,山东嘉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鲁AM1890号重型自卸货车(城建号1317)驾驶人王伟驾车闯红灯、超速行驶,与正常行驶的小型机动车相撞,致使对方驾驶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2月3日3时许,济南宏扬建筑工程公司所属鲁AD2958号重型自卸货车(城建号2519)驾驶人刘强驾车闯红灯、超速行驶,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出租车司机死亡,乘客受伤。
3月30日11时15分许,济南南山伟业机械化施工有限公司所属鲁AM1607号重型自卸货车(城建号0766)驾驶人杜连江驾车左转弯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使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
4月7日凌晨2时许,山东竣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鲁AM1702号重型自卸货车(城建号1187)驾驶人吴宝军驾车与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相撞,对方驾驶人受伤、乘员死亡。
市中区交警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同时根据《济南市建筑渣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日常管理记分办法》,经市中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市中区城市管理局研究决定:将鲁AM1890和鲁AD2958号重型自卸货车驱逐出济南市建筑渣土车辆营运市场;责令鲁AM1607和鲁AM1702号重型自卸货车摘除城建号牌,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