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0 11:36:00 我要评论
李贺 来源:齐鲁晚报
▲动物检疫人员正在对运载畜禽车辆进行消毒。(资料图)
菏泽是畜牧大市,为促进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菏泽市畜牧局全面落实疫情监测、免疫消毒、检疫监督等综合防控措施,动物防疫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有效控制了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多措并举狠抓畜产品质量安全
今年以来,由于“瘦肉精”、“地沟油”等问题的不断曝光,食品安全工作形势严峻。菏泽市畜牧局严格按照政府分工,针对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畜禽养殖、收购贩运和屠宰检疫等环节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菏泽市畜牧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整治工作方案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完善了全市畜牧系统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体系,落实了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在2010年兽医体制改革中,菏泽市畜牧兽医局挂牌增设了“畜产品质量安全科”和一个全额事业单位的“市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强化了组织机构。
今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企业2315家,出动执法人员6979人次,查处问题75起,涉及金额8.28万元;发放张贴畜产品安全宣传材料17.61万份,举办培训90场次,指导培训13053人次;监督抽检尿样、肉样、奶样、兽药饲料样品16941份,合格率99.6%。
目前,菏泽市对714个大型规模场和4360个中小型饲养场全部实施了兽医监管,同时,设立报检点129个,制作产地检疫公示栏135个,检疫覆盖面达到100%。1-11月份全市检疫牲畜480万头只、禽3455万只、动物产品13万吨,共检出并作无害化处理病害畜禽11034头只、病害肉1321公斤。通过不断加强对上市动物、动物产品的监管,有效地防止了动物疫病传播,保证了菏泽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菏泽市是山东省的“西南大门”,省政府在菏泽市设立了12处动物卫生监督公路检查站,1-11月份,12处检查站共检查运输畜禽车辆2万余车次,检查牲畜34万头(只)、禽520万羽、动物产品2.4万吨,检疫出不合格畜禽2.2万头只、不合格动物产品15吨,全部做了无害化处理。
菏泽市畜牧局局长彭春臣表示:“下一步菏泽市畜牧局将继续狠抓兽药饲料投入品管理、规模养殖场户和奶站监管,以及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环节的检疫检验等工作,深入开展‘瘦肉精’、‘问题奶粉’、‘地沟油’、农村食品综合整治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确保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不留空档”
在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面,菏泽市畜牧局实行局领导班子包县区、蹲乡镇和定点联系制度,定期巡查督导,并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免疫技术指导。
加强市县乡冷链体系建设。市县全部统一配备恒温库、低温库及冷藏车,乡镇兽医站配齐了冰箱冰柜,每名防疫员配备一个冷藏箱,确保疫苗质量。通过对县乡逐级进行培训,切实搞好出栏、补栏、免疫、疫病等情况的登记,并专门印制了统一的疫苗、标识、票证使用管理台帐,确保每支疫苗的可追溯。
为强化免疫效果,及时开展免疫抗体监测。春防、秋防结束后,在全市随即进行抽检,对达不到要求的及时补免。同时,认真做好日常监测、定时定点监测,有效开展专项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对应急储备物资实行专人、专帐管理,专库存放,及时更新充实应急物资,保障出现突发疫情时,人员、物资、车辆等能及时有效到位。
通过上述措施,菏泽市防疫工作扎实到位,春秋两季,全市共发放使用猪瘟、蓝耳病、猪口蹄疫、牛羊口蹄疫、禽流感、A型口蹄疫疫苗各664万头份、1039万ml、800万ml、960万ml、6120万ml、16.75万ml,免疫牛45万头/次、羊970万只/次、猪537万头/次、禽9202万只/次。“规模饲养场畜禽免疫率达到100%,散养畜禽的免疫率达到98%以上,做到了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彭春臣说。
“下一步,我们仍将以规范畜离饲养场兽医监管为重点,全面开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切实做好规模饲养场登记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工作,实施畜禽饲养场的动物卫生风险分级管理,全面落实辖区内符合防疫条件各类场所登记注册和换证工作。”彭春臣说。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