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4-12 08:31:00 我要评论
来源:青岛早报 “零售企业收取促销服务费率控制在零售额的2%—5%”、“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或设置障碍增加退换货条件”……长期困扰岛城零售业发展的零供关系有望得到改善,而处于夹缝当中的普通消费者也将从中获得便利和优惠。昨日,我市召开“建立和谐零供关系”倡议活动情况通报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工商、物价、国税、地税及公安等部门将联合展开专项行动,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情况。
自岛城零售行业从零供一体的传统模式,发展到零供分离的现代模式之后,零供关系就一直处于非常紧张的状态,不仅影响着供应商的正常经营,也对部分商品的零售价格产生了一定的哄抬效应。而在2009年,日趋紧张的零供关系终于出现了极端表现。当年,我市一家食品供应商状告岛城某大型外资超市,并于第二年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胜诉,该大型外资超市被判赔拖欠货款及违规收取的进场费、宣传费750多万元。此事在当时引起巨大轰动,但并未彻底改变岛城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情况。“零售企业的确到了必须管一管的地步了,我们供应商现在真有些吃不消了。”某国产家电青岛市区业务经理王先生向记者透露,现在卖一台家电,供应商跟卖场一般都是“七三分账”,“如果清理了卖场对我们的乱收费,家电平均价格最起码能降低10%!”
【标准】
促销服务费最高5%
记者从昨日会上获悉,我市工商、地税、国税、物价及公安等部门,将联合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行动,并成立工作协调小组,行动将一直持续至今年6月份。在会上利群集团代表大型零售企业宣读倡议书,并做出“十条承诺”,其中最受关注的,就是关于促销服务费的承诺,按照这一指导标准,岛城零售企业按照不同品类收取供应商的促销服务费率控制在零售额的2%—5%。
【调查】
家电、生鲜皆超10%
所谓“促销服务费”,是指依照合同约定,为促进供应商特定品牌或特定品种商品的销售,零售商以提供印制海报、开展促销活动、广告宣传等相应服务为条件,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按照规定,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应事先征得供应商同意,订立合同,明确约定提供服务的项目、内容、期限以及收费的项目、标准、数额、用途、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据悉,此次是我市首次以指导性行业协约形式,规范促销服务费标准。
“现在的促销服务费都是商场定的,我们供应商基本没有什么发言权。”供应商王先生是某国产家电品牌在青岛市区的销售代表,他向记者诉苦说,现在家电进场所要缴纳的促销服务费基本都是 “扣10个点”,“一个点是1%,十个点就是10%。”王先生说这还算是“心慈手软”的,“青岛有一个家电卖场,促销服务费都是扣13个点,在圈里是出了名的 ‘心黑手辣’。”王先生介绍说,按照不同的扣点标准,在与商场定期结款时,商场自己就扣出来这部分费用,供应商连一点反抗的余地都没有。除了家电产品,生鲜产品的促销服务费率也相对较高。向李沧区某大型超市供应蔬菜的姜经理向记者透露,商场规定的生鲜蔬菜扣点是12%。
【标准】
节庆费、搬运费一律禁收
据介绍,此次清理整顿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大型零售企业名目繁多的各项违规收费,种类多达十余种。
按照清理整顿方案,以下收费项目都属于违规收费: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销售或结账信息查询费、刷卡费、条码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新供应商进店费)、无条件返利。“在以往的检查当中,我们发现在部分零售企业当中,这些违规收费都有不同程序地存在。”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清理整顿将重点查处六类违规收费现象,包括以签订或续签合同为由收取的费用;向使用店内码的供应商收取超过实际成本的条码费,或在商品供应商已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商品条码并可在零售商经营场所内正常使用,但零售商仍向商品供应商重复收取的店内码费用;店铺改造、装修(饰)时,向供应商收取的未专门用于该供应商特定商品销售区域的装修、装饰费;与促销无关或超出促销需要,以结清、店庆、新店开业、重新开业、企业上市合并等为由收取的费用;要求供应商无条件提供销售返利,或者约定以一定销售额为返利前提,供应商未完成约定销售额返还的利润;其他与销售商品没有直接关系、应当由零售商自身承担或未提供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调查】
想进店先签“保密协议”
“与促销服务费相比,多如牛毛的各类收费才是真正的‘大头’。”在昨天的会议上,岛城一家食品供应商代表告诉记者,由于大型零售企业基本垄断了一二级市场,所以他们为在大型超市内谋得一席之地,只能忍受名目繁多的各项收费,以该公司与香港中路某大型超市的合作项目为例,需要支付新店开业费、折扣费、堆头费、海报费、卡夹费、特殊位置占用费,此外在五一、十一以及店庆日,他们还要支付相应的促销费用,“我们每年在这个超市的营业额能达到800万元左右,但实际利润连15万都不到,其中很大一部分利润都以各种收费的形式让给超市了。”
“我每卖一台电视机,零售额的30%就要交给卖场。”家电销售代表王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目前电视机已经属于低利润商品,正常的利润率在20%左右,在商场名目繁多的违规收费逼迫之下,他们只能提高零售价格,“有一款电视总公司定的市场投放价是4800元,可我们最后只能提到6200元。”王先生告诉记者,这些违规收费从来不会出现在供应商与卖场的正式合同当中,而是以附加协议的形式约定,“我们供应商进店不光要签一份正式合同,还要签一份规定各项收费的附加协议,另外还有一份保密协议,内容是承诺不向行政主管部门透露收费明细等。”
各方说法:
供应商:
部分商品价格起码降10%
清理各项违规收费,无疑是商品供应商最愿意看到的事情。“现在违规收费较为严重的,主要是家电、生鲜,此外成衣因为利润很低,所以违规收费的压力也很大。”昨日与会的供应商代表向记者表示,零供关系紧张不光影响了供应商和零售企业的合作,而且消费者的利益也会间接受到损害,“为了冲抵各项收费,我们只能以提高零售价格的形式保障利润,如果零售企业的违规收费停止,那么部分商品的零售价格肯定会有一个明显的下降。”供应商代表表示,根据商品种类不同,可能出现的降幅也有高有底,“像家电商品、有机蔬菜、时令水果等,零售价格起码要降10%。”
零售企业:
建立完整供应链应对新形势
毫无疑问的是,部分零售企业的确将各项收费作为商场利润的重要组成,而取消违规收费之后,零售企业面临着利润大幅下滑的局面。对此,岛城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的与会代表向记者表示,在控制促销服务费率并禁收其他费用之后,商场只能以建立完整的供应链来应对。“比如说蔬菜,现在商场扣点都是10%以上,但如果要控制到5%以下,我们就不敢从供应商那里拿货了,只能加大自采自销所占比例,其他商品也存在类似的情况。”相关人员介绍说,但并非所有商场都能够跨过供应商这一环节,想要实现自采自销或与厂家建立直供关系,一个基本条件就是具有自己的物流体系。“现在真正拥有自己的物流体系的零售企业全青岛市也数不出几家来,而且很多都是在政府大力支持的情况下建起来的,如果所有零售企业都建配套物流体系,一方面是资源重复浪费,另外很多企业也没有这个能力。”一名商场代表对记者说。
消费者:
盼望促销品实现正常退换
“不得以促销为由拒绝或设置障碍增加退换货条件。”在昨天的通告会上,岛城零售企业代表做出了这样的行业承诺。“以前大部分商场的促销品都是不给退换的,或者有很严格的条件。”市民孙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在中山路一家大型商场内购买一件促销的名牌风衣,后来因为对样式不满意前去退换,结果被告知因为是促销品,所以没有质量问题的话不与退换,“而这个品牌的其他商品,都是七天内无条件退换的。”(记者 官华晨)
六部电话接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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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协调小组还设立举报投诉服务电话,接受企业和个人举报投诉。对于举报投诉发现的线索,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认真核查,属实的要严肃查处。六部举报电话分别是:市商务局12312,市物价局12358,市公安局110,市国税局12366,市地税局12366和市工商局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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