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

山东青岛:医保卡变购物卡?医保套现常态化

2012-03-21 07:54:00    作者:   来源:大众日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医保卡 套现 社保卡 岛城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提要] 医保卡不仅可以通过刷卡买药直接套现,而且可以通过购买非药品变相“套现”。近日,一位朋友向记者反映,岛城不少药店将副食品以及日用品摆上了货架,“刷医保卡就可以买,跟超市似的。

  医保卡不仅可以通过刷卡买药直接套现,而且可以通过购买非药品变相“套现”。如今在岛城,医保套现已显常态化。作为专款专用的医保金正于无形中流失,也凸显了政府加强监管的迫切性。

  一万换七千,

  医保如此套现

  3月15日上午,通过QQ,记者联系上了一位Q名为“我的幸福生活”的李晶女士。她自称专门从事医保卡套现。记者表示医保卡(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兼有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功能,下同)中有1万元要兑换现金,她说可以给七折。记者问如果钱多还有商量的余地吗,她明确表示没有,原因是现在刷医保卡超过300要拿身份证,“我在开发区,你需要拿着身份证到开发区,到时候我们一起去药店买药,当场就可以把钱给你。”

  “我可以拿我朋友的医保卡去刷吗,是不是需要他的身份证?”记者问道,她当即表示“不用”,“我们和药店都很熟”。记者又问她“现在利用这种方式用医保卡兑换现金的人多不多”时,她表示肯定。

  随后记者又电话联系了两个中介,对方透露的办理途径和办理费用大同小异。据他们介绍,医保卡套现人只需同中介一起去药店,中介会根据套现人需要的现金额选购价格相当的药品,由套现人刷医保卡购买,药品归中介所有,中介按药品价格的70%返现金给顾客。

  这些药流向何方?记者从中介那里打听到的情况是,一种途径是销售到一些小药店、小诊所、乡村卫生院或者外地,另一种则是卖给出售药品的药店。一位中介举例说,他们用60元可买到价值100元的药品,如果销往乡村卫生所,可以卖到80元左右。如果再转手送回卖药的药店,“这相当于药店和这些人联手套出40元钱,然后各自分成。”

  药店变超市,

  医保卡变购物卡

  此外,用医保卡在药房购买非药品的变相“套现”方式也大量存在。

  近日,一位朋友向记者反映,岛城不少药店将副食品以及日用品摆上了货架,“刷医保卡就可以买,跟超市似的。”

  3月16日,记者来到宁夏路上的海王星辰药房,一进门就发现药店的一侧货架上摆满了各种洗漱、护肤用品,另外一边的货架还有饼干、饮料和各种小零食。其间,几位顾客选购了花生油、卫生纸、饮料等后用医保卡结账,药店的销售人员很痛快地给刷了卡。

  在宁国路上的百草厅大药房,记者问买日用品等是否可以刷医保卡,店员说可以,但是不会给小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医保卡只能用来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早在2009年年底,青岛市就出台了《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对医保卡的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的界定。但这些医保定点药店怎么就敢置规定于不顾呢?一位药店的工作人员透露说,大家都看中了这块利润,查得严的时候会收敛一些。而且顾客拿到的收据上面压根就不会显现规定之外的商品的明细。

  监管和规范迫在眉睫

  一位业内人士不无担忧地指出,医保卡正在演变成“万能卡”。

  “在利益问题上,许多医药企业甚至是大型连锁企业都公开与现行制度进行博弈。医保卡购物,就是监管不力。”岛城一家医药公司的负责人直言,“目前的状况不是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很少看到有人因此受到处罚或被曝光。监管部门的失声,容易让人理解为‘默许’,如果能够像治理酒后驾驶一样严厉,医保卡购物将不复存在。”

  与医保卡购物相比,医保直接套现让监管部门更为头痛。青岛市医保局有关人士说,只要持卡人是按照医保卡的使用规定使用,并在消费额超过300元钱时出示了身份证,这就符合刷卡规定。至于后来又以什么形式去换取现金,管理部门很难取得有效证据,也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作依据。

  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的范志强律师也认为,由于一些套现行为大都比较零散,达不到定罪标准,有时又因证据不够难以认定,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要认定罪名较难。

  治理医保套现并非无法可依。《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明确指出,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或套取《社保卡》卡金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取消其医保定点药店资格。医保套现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还是要多动脑筋、多下工夫。毕竟,能不能管好这张小小的医保卡,不仅仅关系到政府部门的公信力,更关系到老百姓“救命钱”的安危。

王云峰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