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

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山东拟调城镇土地使用税

2012-03-06 07:10:00    作者:张璐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我省 城镇土地使用税 集约利用 容积率 土地利用
[提要] 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今年我省将从用地标准、经济手段、加强监管等方面积极探索,推进我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今年我省将积极探索税收、地价等经济手段,争取出台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多占地多交税、少占地少交税”。

  本报济南3月5日讯(记者 张璐) 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今年我省将从用地标准、经济手段、加强监管等方面积极探索,推进我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其中,在经济手段方面,我省将争取出台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收的规定,实现“多占地多交税,少占地少交税”。
  据介绍,我省人多地少,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均列全国第二位,但陆地和耕地面积只占全国的1.6%和6.2%。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过程中,我省始终面临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的两难局面。
  在土地利用方面,我省总体还存在土地利用粗放、投入产出效益低等问题,一些地方还存在大广场、宽马路、花园式工厂等严重浪费土地的现象。到2010年底,我省建设用地规模4000万亩,但建设用地的投入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等相关指标与国家规定标准存在一定差距,土地粗放利用,在省级以下开发区更为突出。
  据了解,在严格用地标准方面,今年我省将修订和出台节约集约用地的规范性文件和约束力更强的控制标准,对项目用地投资规模、城镇用地容积率、行业用地标准等作出更高要求,促使用地单位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我省2007年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每年市区土地每平米2元—24元,县(市)土地每平米2元—6元,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每平米2.4元—3.2元。其中,济南市区一级土地16元/平米、青岛市区一级土地24元/平米。为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今年我省将积极探索税收、地价等经济手段,争取出台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规定,“多占地多交税、少占地少交税”。

王晓亮

editor

更多

 
 
 
我要评论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投稿热线
foo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