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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湾溢油引发百亿元诉讼 律师打公益官司

2011-08-18 10:16:00    作者:   来源:山东商报  我要评论

关键词: 溢油事件 康菲 公益诉讼 环境公益
[提要] 据悉,这是我国首例由个人发起的针对渤海湾溢油事故的公益索赔诉讼。据了解,诉讼是在8月9日提交的,截至目前,青岛市海事法院和天津市海事法院立案庭的负责人都已联系过贾律师,并讨论了立案事宜。

  律师打公益官司 要求中海油、康菲设赔偿基金

溢油事故现场(资料片)

  商报北京消息 就在国家海洋局宣布要就渤海湾溢油事件向相关公司追究责任的同时,海洋局因为该事件被告上法庭。

  16日,在北京国贸大厦的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贾方义向媒体宣布,他以个人名义向北京一中院、海南省高院、青岛海事法院和天津海事法院,发去《行政诉讼状》和《溢油事故环境公益诉状》,要求海洋局因行政不作为向公众道歉,要求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向公众道歉并立即成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等。

  据悉,这是我国首例由个人发起的针对渤海湾溢油事故的公益索赔诉讼。

  请求判定设立

  100亿基金

  贾方义律师在起诉中称:请求法院判令中海油公司和康菲公司立即停止环境污染侵害,消除污染;立即依法向中国公众通报污染情况和补救措施的进展情况,向中国公众公开道歉;设立100亿元的赔偿基金,用于对这起事故的污染损害赔偿和生态恢复。

  贾律师说,100亿的公益赔偿金是公益环保组织估算出来的,将主要用于渤海沿海地区生态恢复等。之所以在青岛和天津这一渤海地区之外,还选择诉讼至海南省高院,是因为油污在沉入海底后,随着洋流方向会进入南海区域,影响当地的生态,同时,海南省高院是公益诉讼的试点单位,那里设立有公益诉讼基金,立案的可能性比较大。

  据了解,诉讼是在8月9日提交的,截至目前,青岛市海事法院和天津市海事法院立案庭的负责人都已联系过贾律师,并讨论了立案事宜。

  国家海洋局

  也成被告

  贾律师还表示,17日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国家海洋局。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家海洋局应及时、准确地公开溢油信息,但其不仅在一个月后才公布这一溢油事故,而且把该起事故的责任方狭义地确定为‘石油开采操作方’。”诉讼中,贾律师请求法院确认被告没有及时向公众通报溢油事故信息,构成行政不作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纠正行政不作为的行为,并为此向公众公开道歉。

  最后,贾律师称,渤海蓬莱19-3油田是由中海油与康菲中国双方投资合作开发的,开采出来的原油的财产权由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共有,其原油溢漏产生的损害责任的承担义务,依法当然也必须由双方来承担。

  欢迎大家一起来

  记者:有人质疑你炒作,你是在炒作吗?

  贾方义:在这件事情上,欢迎大家一起来炒作。为了人民利益的炒作是符合正义的炒作。我墙上有句话:真理由YES和NO组成。

  记者:为何呼吁大家一起来?

  贾方义:我自己只是搬一块砖头,城墙需要很多砖头,如果大家都行动起来,责任方会有所顾忌,也会加快行动。也呼唤政府更积极介入,这样公益诉讼也会容易得多,希望大家一起推动。

  记者:很多律师和公益组织都曾称要发起公益诉讼,但迄今都没成功,公益诉讼有何难点?

  贾方义:大家顾虑的所谓立案难,取证难,执行难,其实都不存在。发起公益诉讼没有法律障碍,难点不在法律,难在人。他介绍,比如挪威连环杀人案,因本国没有死刑而借助国际法,我国也可以。

  记者:为何你能率先发起公益诉讼?

  贾方义:我国的海洋资源属于13亿的所有人,海洋被污染,侵害了我们每个人的财产权和健康权,每个人都有权利也有义务发起诉讼。在酒吧喝酒时,一个朋友笑称自己是个没良心的人,我说那我敬你一杯,你也应该敬我一杯,因为我是一个有良心的人。

  记者:你认为这案件能否立案?

  贾方义: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接到诉讼后7个工作日内会告知我们会否立案,很快我们就知道会不会立案,我提出要求法院给我书面裁定,所以如果不立案,我会继续上诉。

  被告方均无

  具体回应

  16日,康菲公司表示,目前正在与海洋局沟通,但是对于海洋局未来可能采取的行动不作推测和评论。

  此外,康菲公司称,公司发现有少量油滴从C平台附近已回收油基泥浆之处的海底冒出。目前正对此区域进行不间断的严密监控,以便确定这些油滴的来源,并在海面将其回收。同时,由于天气原因和渤海湾海面状况,潜水清理工作目前暂停。

  截至记者发稿,国家海洋局方面对贾律师的起诉未作具体回应。

  综合《法制晚报》、《京华时报》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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