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6 11:01:00 我要评论
通讯员 商建鹏 赵剑 记者 于荣花 来源:齐鲁晚报本报8月25日讯(通讯员 商建鹏 赵剑 记者 于荣花) 近日,阳信县的唐先生收到了一张交通违章罚单,罚单显示违章时间是8月2日。唐先生一下子就蒙了,“8月2日我的车还在修理厂,怎么会违章?”原来是汽修厂修理工开着唐先生的车出去办事时违章被监控抓拍到了。
8月20日,阳信县的唐先生收到当地交警部门寄发的一张罚单,上面明确标示违章记录:“2011年8月2日17时34分,在幸福一路与阳城四路路口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被监控设备录像。请接到本通知书后15日内携带本通知书、驾驶证、行驶证到交通警察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接受处罚……”
唐先生大感困惑,因需要更换右后车门和对右后车尾进行补漆,自己于7月25日将爱车送到县城某汽修厂维修,8月4日维修好后才把车开回家。也就是说,自己的汽车8月2日还在汽修厂维修,怎么会有违章行驶记录呢?
感觉此事蹊跷的唐先生当日来到县交警队查询,唐先生在监控录像中看到,事发当日确实是自己的爱车违规行驶,但唐先生说当时驾驶员并不是自己。很自然,唐先生就想到,问题可能出在汽修厂身上。
唐先生于是赶到汽修厂理论,经一再追问,汽修厂老板说,事发当时,厂里的一位维修工说有急事,曾驾驶唐先生的车出去过,但目前这名维修工已经辞职,现在在河北邯郸打工联系不上。此时,唐先生才知道自己为什么收到罚单。汽修厂老板表示同意为唐先生缴纳违章罚款和代扣违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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