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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涉黑董事长”七罪并罚被判刑

2011-03-16 09:42:00    作者:李世武   来源:山东新闻网—山东商报  

(山东商报-山东新闻网记者 李世武)冠冕堂皇的披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外衣,干的却是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的勾当。魏某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名,依据其犯罪事实,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山东新闻网3月15日滨州消息 (山东商报-山东新闻网记者 李世武)冠冕堂皇的披着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外衣,干的却是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的勾当。日前,滨州市滨城区法院对魏某等23人涉黑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等七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该涉黑团伙头目魏某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五十五万元,并分别对其他二十余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零六个月至拘役九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

  据了解,该涉黑团伙的头目魏某是个“80后”,年纪不大却名头不小,只有初中文化的他却是山东省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院审理查明:魏某2001年刑满释放后,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参与、实施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插手民间纠纷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其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窦某等五人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徐某等十余人为成员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共实施违法犯罪活动41起,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

  日前,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魏某等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通过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目的明确,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魏某的行为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罪名,依据其犯罪事实,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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