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古树名木 保护势在必行
2010-08-12 10:15:00 作者:张圆圆 来源:大众网--鲁中晨报
数百棵古树,他们或苍老遒劲或嵯峨挺拔,有的被妥善保护,有的生长于荒野,但都见证了滨州的悠久历史,同时古树名木本身,也成为了滨州灿烂文化的一部分。
为了发掘滨州古树名木所蕴含的价值,从春华到秋实,怀着一丝好奇和敬畏之心,本报对滨州市内的部分古树名木进行了寻访,在与一棵棵古树的接触过程中,总能引发不同的感叹。数百棵古树,他们或苍老遒劲或嵯峨挺拔,有的被妥善保护,有的生长于荒野,但都见证了滨州的悠久历史,同时古树名木本身,也成为了滨州灿烂文化的一部分。滨州古树名木的现状怎样?如何才能让他们得到更好地保护?为此,本报专访了滨州市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园林绿化管理处总工程师燕文革。
“目前,滨州市共有古树271株,分布在滨城区164株、惠民县13株、阳信县13 株、无棣县15株、沾化县17株、博兴县10株、邹平县37株、开发区2株。”滨州市争创国家园林城市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园林绿化管理处总工程师燕文革介绍,古树树种以小枣、槐树(国槐)为主,一级保护的古树37株,分布在滨城区6株、惠民县5株、阳信县2株、无棣县8株、沾化县3株、博兴县5株、邹平县8株。滨州市共有名木7株,全部为冬枣树,分布在滨城区1株、阳信县2株、沾化县4株。
百株古树见证历史
古树名木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源远流长文明史的见证,也是现代精神文明的象征,素有“国之瑰宝”、“树木中的明珠”的美誉。
滨州位于黄河下游的黄河三角洲腹地,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古树名木广泛分布在黄河两岸的山头、湖泊、田野、路旁、城镇和村庄之中,构成幽美壮丽的自然景观,是滨州活的历史见证。然而,这些珍贵的资源,经过百年沧桑和战火的摧残,有的仍郁郁葱葱,有的树势已衰弱,有的则濒临死亡,保护古树名木势在必行。“据调查,古树名木管护好的有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旅游价值和较高经济效益的古树名木,二是在民间有传说的古树,那些树木受益于当地的迷信传说,人们既不忍又不敢破坏,即使枯枝落地,也无人捡回家当柴烧,其他古树大多为一般保护,无系统的管护措施。”燕文革介绍。
多项措施力保名木
“滨州市古树名木分布广,数量多,保护责任重。为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近年来滨州市政府制定下发了《滨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滨州市冬枣小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滨州市城市绿化委员会出台了《滨州市古树名木养护管理规范》,对古树名木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燕文革介绍,同时,按照权属单位和个人保护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每一株古树名木的保护都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围绕古树名木保护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对全市的古树名木进行了树种鉴定、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和立标保护。古树名木的编号按县区代号加顺序号,树种顺序按《山东树木志》排列,古树名木档案分为照片和文字两部分,统一制作标志牌(为椭圆形PV C牌),牌上印有滨州市古树名木的编号、学名、类别、日期等相关文字。
各级林业部门、城市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及园林部门在古树名木保护过程中,对砍伐、买卖、转让、移植古树名木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根据古树名木的生长状况,各级林业或城建部门也分别制定了科学的养护措施。采取安装防护栏杆,疏松表土,于树冠外围埋树枝树叶,在古树周围栽种草皮,禁止游人践踏,解决土壤的透气性,增加土壤养分,防治病虫害,树体倾斜枝条下垂的立架支撑,高大的古树应装避雷针,空气浮尘严重污染树体的要喷水除尘等措施优化古树的生长环境。
同时与管护人或管护单位订立养护合同,一旦古树出现衰弱病死现象,立即报告林业或城建部门,并及时报告同级绿化委员会,采取抢救措施,保证古树的安全。
专项基金加强管护
为了保护好古树名木这一活的文物,滨州市虽然采取了大量积极有效的保护措施,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这些在风雨中挺立了数百年的树木“老寿星”们年事已高,多数体弱多病,复壮古树名木,科学管护,成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在目前现有保护措施的基础上,今后将设立专项基金。保护古树名木要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才能奏效。”燕文革介绍,滨州市县(区)两级财政将逐步设立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基金,辅以单位或个人募捐等方法筹措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对古树名木的管护人实行现金补助,每年每株至少100元,并订立管护合同,切实做好保护管理工作。
保护古树名木不是仅靠某一部门、某一单位或个人就能保护好的,这是一项社会义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属地保护上,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认养古树名木,允许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捐资保护。”燕文革表示,各县(区)也制定了具体的保护措施,每株古树名木都完善了建档管理,立碑或挂牌保护,定期查验,加大了保护管理力度。
魏鹏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