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08 11:00:00 王亚男 来源: 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本报8月7日讯(记者 王亚男) 6日,淄博市火车站附近的金豪大厦上挂出了20余条横幅,横幅上都写着“我要房产证”的字样。7日,记者了解到,此楼的48户住户购房6年多,至今还没有房产证。
住在11楼的梁女士拿出一份购房合同,告诉记者,他们家的房子是2005年4月购买的,于2006年3月正式交房。房子的卖方是淄博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朱定友。他们是第二批买房子的人。交房后,淄博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了一次集体办理房产证,他们考虑到当时该楼还有没卖的房子,就想跟着后面的人一起办,也就没有办理房产证。谁知从那以后该公司再也没给办过房产证。
11楼的韩先生说,当他们要办理房产证时才了解到,淄博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注销了!法人代表朱定友已经不在淄博。目前负责这边事务的是办公室一个姓王的工作人员。为了办理房产证,这48户住户多次找到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回复是,她会将意见转达给朱定友。住户多次拨打朱定友的电话却一直打不通。
6楼住户说他们也多次去过房管局,但是因为该房是在中联房地产有限公司名下,没有办法办理过户。
记者就此事询问了致公律师事务所的闫成坤律师。律师告诉记者,房产公司的这种行为是一种违约行为,但是现在公司已经注销,建议住户还是走司法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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