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8-22 09:14:00 许君丽 来源: 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本报威海8月21日讯(记者 许君丽 通讯员 姚海涛) 21日,从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今年7月1日起,威海市再次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600元提至730元,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了21.6%。据悉,这是自2007年以来,威海市第6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日前,省人社厅以及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规定自今年7月1日1起,大幅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山东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月730元、每人每月680元、每人每月630元。
调整后,威海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执行每人每月730元,为山东省最高一档的失业保险待遇。在原来威海市失业保险待遇每人每月600元的基础上,提高了21.6%。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说,此次调整是在综合当前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主要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而做出的。近年来,威海市不断加大失业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力度,实现了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和基金收入连年增长,基金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相关链接
失业保险标准(元/每人每月)
2007年4月之前 277.5元
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 333元2008年2月至2008年12月 380元2009年1月至2010年6月 420元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 510元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 600元
2012年7月1日起调整为 730元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