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0-14 11:42:00 王帅 来源:齐鲁晚报 我要评论
“谁想换房?”近日,山东威海一市民在某网站发了一个换房的帖子引起很多人的关注,“我有房,但我想换房住!”活动发起者介绍,由于家与工作单位距离较远,很多人将时间浪费在路上,如果将房子换到离单位较近的地方,则会很省事。
活动发起者小家住在温泉,但工作地在张村。小家说,她每天上班起早摸黑,顶着黑眼圈上下班,中途还要经历转车、堵车,每天上下班要花掉三四个小时,“太浪费时间了。”深有感触的小家萌生一个念头,“有没有张村附近的人愿意和我换房住?”
小家称感兴趣的网友可以参加她发起的活动,并填写房子的位置、户型、欲换置的房屋位置及户型等。她说,抱着珍惜对方房子的态度,打算换房的网友可私下联系并达成协议。截止记者发稿前,小家说已有3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对于此次活动,住在经区皇冠小区附近但在环翠区公园路附近上班的小台认为“非常有创意”,能极大的节省上班时间并增加休息时间。不过她对能否找到合适的“盟友”不抱太大希望。张女士则认为,自己的房子不舍得让别人住,“产生纠纷怎么办?”
山东中立达律师事务所的尹律师介绍,该换房活动属于居住功能的交换,而不是产权变更,因此双方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应注明产权归属。另外,对房子居住的时间、维护等,双方应进行明细约定,以防出现纠纷。(王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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